【醫院與居家教學】 HospitalandHomeboundlnstruc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醫院與居家教學係為特殊兒童所提供的特殊教育設施之一種;
主要是為因住院或居家接受治療和休養而不能到校上課的身體障礙兒童而設。
為了避免教育的延宕及學業的荒廢,特別由受過訓練的巡迴教師在他們病後恢復期間,到醫院或居家進行床邊教學;
通常在病童的情況許可下,每天進行一小時或更久的教學。
實施床邊教學的巡迴教師,所輔導特殊學生的數目,因兒童的障礙類別與學業所需的協助而不同。
有些大型的醫院,採行與鄰近的學校合作,建立此服務方式,甚至直接在醫院內為特殊兒童開設班級,提供教學服務。
醫院與居家教學的主要特性、服務對象及教師基本角色如下:1.安置方案的主要特性:(1)特殊教育教師在醫院或在家提供全部教學,直到學生能回到原來就讀學校的普通班或特殊班學習為止;
(2)採完全隔離學生的安置方式。
2.主要服務對象:正接受治療或休養的學生。
3.特殊教育教師的基本角色:(1)取得學生上學的記錄;
(2)與普通班或特殊班的教師保持接觸,並提供學生和學校與方案一致的教學;
(3)為學生回到學校而準備。
居家教學之法源係依據民國七十一年訂定之〔強迫入學條例〕第十三條:「智能不足、體能殘障、性格或行為異常之適齡國民,由學校實施特殊教育,亦得由父母或監護人向當地強迫入學委員會申請同意後,送請特殊教育機構施教,或在家自行教育。
其在家自行教育者,得出該學區內之學校派員輔導。」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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