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含】 Implicit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隱含的英文字(implicit為形容詞,名詞為implication)在邏輯中時常應用,指表象(representation)的元素或品質,未包括在表象本身,卻可由對表象作邏輯分析而見。
此字與「明示」(explicit)相反,(參見「明示」)。
簡單的說,在說到一個整體時,只「明說」這個整體,不指明整體的內涵,而內涵自在整體之中,不言而喻。
如說「南極」到「南極大陸」四個字,無須停下來將有關南極大陸的種種一一列舉,即知所指南極大陸的情況。
而用邏輯分析時,便表現出南極大陸的各種基本成分和特性,此等未曾說明的內含,即是所謂之「隱含的內蘊」或「含意」,或「隱含」。
通常知識中的概念(concept)即包括隱含的元素,可用邏輯分析,也只有概念如此;
因一個概念中往往包括若干個觀念(ideas),知覺(percept)便不如此廣闊。
一個主要陳述或命題(proposition)不需要排除或概括所述事物的「次一命題」(secondproposition),即使次一命題另有「他意」或與主命題矛盾,也只用主要陳述,是由於主要陳述的連繫辭的邏輯形式說明了轉移的關係(故而應用連繫辭必須審慎,誤用影響命題意義;
應用不當將使命題意義不明),所以由命題而作的推論,即涵蓋在命題之中。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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