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943|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諫諍】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1-24 23:34: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諫諍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諫諍見於[孝經]第十五章[諫諍章],文字是:「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

 

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

 

』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

 

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

 

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

 

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

 

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

 

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

 

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

 

臣不可以不爭於君;

 

故當不義則爭之。

 

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這段話是在曾子聽完了孔子所闡述的慈愛、恭敬、安親與揚名等孝道中的幾項基本道理後,又問孔子,為人子女者,若一直順從父母的話語,能不能算是孝道?

 

孔子聽了立刻連說「這是什麼話!」

 

也就是認為曾子的意思是大錯而錯的。

 

於是說明:無論是天子、諸侯、大夫、士或普通人,都需要有能在旁諫諍的人,才不致陷於不義之地。

 

為人子者若只是一味地曲從父母,並不是真正的孝,而是當父母有不對之處時,必須提出自己的諫言,勸父母改正錯誤,才是真正的孝。

 

不過為人子者在對父母提出諫諍時,態度和言辭應該有特別注意之處。

 

[論語.里仁篇]有:「事父母,幾諫。

 

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禮記.內則]有:「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

 

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說則復諫。」

 

父母和子女有長幼之別,父母有過錯時,為人子女者在勸諫時仍應保持態度和婉;

 

言辭謙遜,以免傷害父母的尊嚴,也避免失去子女應有的禮貌。

 

如果父母不接受自己的意見,子女也不應因此而產生怨懟,可以等待適當的時機,再進諫言,以求父母能夠接納,這是在勸諫父母時,所應特別注意的。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1-10 20:30 , Processed in 0.796875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