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計畫】 LearningProject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學習計畫係指學習者自行設計,並自我導向地進行一系列學習的方案。
此名詞係由美國自我導向學習專家塔富(A.Tough)於一九七○年首先提出。
一九六五年塔富在芝加哥大學(UniversityofChicago)攻讀博士學位,即以探討成人自我教師(adultself-teachers)為其論文主題。
發現自我教育是一種獨立而自動的教育,自我教育的學習並非孤立,而是會尋求別人幫助,包括朋友、親戚、圖書館人員、教材專家等。
其研究重點側重個人在自我教育中的計畫。
在完成論文後,一九七○年他與幾個在加拿大安大略教育研究所(theOntarioInstituteforStudiesinEducation)工作的同事進行研究個人的自我學習活動,尤其側重學習方案的「計畫與決定」方面。
依據塔富的界定,學習計畫即是「一系列相關的活動,總數至少七小時,其中有半數以上的動機係在獲得與保留相當明確的知識或技能,或使自己產生較持久性的改變。」
相關的活動係指有明確開始與結束時間,訊息至少保留二天,如閱讀報紙或書本的一章、參觀博物館、或參加課堂教學等。
此種活動排除了立即目的的學習,如組合傢俱的活動,由於此種能力很快被遺忘。
而學習的方案,係指這些一系列相關活動的總稱,是個人有意獲得或保留某些特定知能的活動。
塔富明確強調學習計畫必須包括至少七小時,主要基於二項理由:(1)七小時約等於一天的工作時間,可認定是單一學習方案所投注的時間;
(2)在晤談中,他發現受試者反應七小時才能有良好的成績表現,如此規定可以排除很簡短的活動。
此外,七小時必須在六個月內進行。
塔富從他的研究中發現一般成人在一年中進行八個學習計畫。
每年學習計畫數平均八‧三個。
每一方案所花的時間平均為一○四小時。
成人進行此項學習計畫的主要理由為求職、增進工作新知、解決特定問題、增進個人發展或獲取家庭責任有關的知能、對特定主題好奇或感興趣、或作為一種休閒活動等。
塔富亦發現大多數的學習計畫主要係由學習者自行計畫(占百分之六十八);
由一個小組或領導者、教師計畫者占百分之十二;
百分之八係由私人教師所設計,由非人力資源(如編序教學手冊)提供者占百分之三。
自一九七一年塔富的〔成人學習計畫〕(TheAdults'LearningProjects)專著出版以來,很多學者採用塔富所用的方法,對不同的成人對象進行研究,激起後續很多研究的進行,有很多的專著或研究報告問世,引發了對自我導向學習研究的熱潮。
(參見「自我導向學習」)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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