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曆學制改革】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慶曆學制改革或稱慶曆興學,為北宋時所進行的第一次教育改革。
此次改革發生於北宋仁宗慶曆間,主要推動人物是時任參知政事之范仲淹。
促使范氏推動改革之原因,見於其慶曆三年(1043)九月所上〔答手詔條陳十事疏〕中(參見「〔條陳十事疏〕」),以當時內有冗官冗兵之憂,外有遼、西夏之患。
如欲進行政治改革,卻因學校科舉成效不彰,導致人才不足,故亟謀改革學校科舉,恢復〔周禮〕中「鄉舉里選」的精神,亦即士子先入學校就讀,然後再由地方選薦應舉。
改革的具體措施,據〔宋會要輯稿‧選舉三〕,慶曆四年三月,翰林學士宋祁等奏陳〔詳定貢舉條狀〕,詔行之。
在學校方面的主要改革有:諸路、州、府、軍、監,除舊有學校外,其餘並各令立學;
如本處修學及二百人以上處,許更置縣學。
若州縣未能頓備,即暫就文宣王廟或係官屋宇為學舍,仍委本路轉運司及本屬長吏於幕職州縣官內奏選充教授,以三年為任。
在科舉方面有:規定國子生須入學聽讀滿五百日以上,州郡生則三百日,乃得應秋賦;
舊曾得解者,百日以上方許取應。
試於州者,令相保任;
有匿服、犯刑、虧行、冒名等禁。
試進士分三場,先策、次論、次詩賦,通考為去取,而罷帖經、墨義。
士通經術願對大義者,試十道,五通為合格。
試諸科,廢帖經,全墨義。
諸州解試,免封彌、謄錄;
省試、殿試時則用之。
此外,太學亦於此時開始發展。
據周愚文〔北宋的三次教育改革〕,太學於仁宗慶曆時開始獨立設校。
在國子監外,擁有自己的校地及獨立的經費。
其招收學生以平民子弟為主,並取胡瑗治湖州學之法為太學法。
改革之舉,因范氏其他政治改革影響到許多既得利益者之權益,遂被迫於同年六月去職;
原有科舉與太學之改革,亦因而中止,但州縣學之發展,卻未受到影響。
進一步改革,則須待至神宗與徽宗之時(參見「熙寧學制改革」、「崇寧學制改革」)。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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