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東德自一九九○年十月歸併入西德,德國形成統一的局面。
而兩德在統一前曾簽署「統一條約」,商定平衡兩地生活水準之原則,並保證統一前取得各學位、證照之有效性。
而在一九九二年國際教育研討會上,德國「邦教育廳長常設會議」提出報告,指出教育政策因東西兩地本質互異,欲在德東地區完全德西教育的既定目標,需要更多的補救方案來支持。
在職進修的方案自不例外。
師資養成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學院內教育,第二階段教育為一年半至兩年的教育實習。
西德自一九七○年代師資培育改革以後,在職進修已經成為教師專業化中的一個重要部分。
並且趨向於強制而非僅止於自願方式,亦稱「提升與擴充階段」。
德國各邦政府與民間組織推展在職進修教育不遺餘力,公立機構有下列幾處:1.教師進修學院:此種學院是專為辦理教師進修而設立的研究及推廣教育機構,直接隸屬於教育部管轄,設立於各邦,大部分的邦均已設立。
2.法蘭克福的國際教育研究所:由各邦教育廳共同出資維持,其主要目標是培養教師精熟科學的研究方法以便從事教育研究,並針對教育政策的需要及課程教材教法革新之要求,從事專題研究。
凡現任教師教學成績卓著並且有努力進修之表現者,得申請帶職帶薪,休假入該所進修一年。
3.高等教育機構:包括一般實施教師養成教育的大學院校,如教育大學、一般大學工科大學和音樂或藝術學院及空中及函授教育機構等。
在職教師依個人志趣,或配合國家的需要,甚至可以申請留職帶薪至大學或有關的獨立學院修習學分以便得到新的任用資格。
除上述公立機構,專業的教育學會,教師團體組織,各學門的學會、環保單位及教會也經常舉辦各種研習活動供教師在職進修。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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