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形】 Graphic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圖形有廣狹二義。
廣義的圖形包括文數字(alphanumerics)、圖形(graphics)及物體或事件(objectsorevents):1.文數字,如文字、表格等類。
2.圖形,如圖樣、符號、略圖、圖畫等類。
3.物體或事件,如真實的物體或事件、模型、模造、或模擬體等類均包含在內。
狹義的圖形則指上列的第二項圖形的部分;
其中圖樣類目的圖形是用於表達抽象之觀念或事件之間的關係或模式,通常不用來代表其實物體或事件的圖形,例如線條圖、流程圖及條狀圖即是一些圖樣類圖形的例子。
符號類目的圖形也沒有與真實物體或事件很相似的形狀或真實度,而是被當成代表物體或事件隨意的非文字或數字的符號;
符號類圖形的例子如紅十字、商標及軍官的徽章等。
圖畫及略圖兩類的圖形則是與真實物體或事件之實質特性有著某些程度的相似及真實性。
因此,圖畫與略圖均為真實事物的反映,其間的差異,基本上只是真實的程度略有不同而已。
圖畫類圖形的表達,包括照片、繪畫、畫相等;
略圖類圖形則包括電路圖、地圖、藍圖等。
由此看來,圖畫比略圖有較高的真實度。
略圖的元素可以大略的描畫,而其模式及聯結的順序則要與其正的物體或事件相同。
比如一張高速公路的地圖就可以被歸類為略圖,因為在地圖當中,通常元素(如城市及鄉鎮)以隨意的幾何圖形(圓圈或星星)來代表即可,然而城市及公路的模式及聯結的順序與真實情況必須是相同的。
上述提及的圖形表達也可以再予分類,例如靜止或動作的(包括動畫與卡通)、彩色或黑白的;
美術價值的程度、複雜或真實的程度等。
這些不同方向的次類目可視為在每一個屬於四個主要圖形類目之下的次類目。
利用圖形來表達資訊,較易讓人一目了然,如在一段文章當中附上相關的圖形加以說明,可以讓讀者更易了解文章所欲表達的內容,同時也可以吸引讀者的注意力並加深其印象。
因此,若能在書本上或發表上附加一張清晰簡易的圖形於文字或演說旁,則讀者或聽者便可清楚的了解文件或演說的內容。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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