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適】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葉適(1150~1223)號水心,字正則,南宋浙江永嘉人,學者稱為水心先生。
孝宗淳熙五年(1178)中進士,授平江節度推官,召為太學正,由祕書郎出知蘄州,入為尚書左選郎官,遷國子司業;
力求補外,嗣降為奉祠,起為湖南轉運判官,知泉州,召為兵部侍郎;
丁憂,服除後權工部侍郎,以用兵除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兵罷奪職,改任奉祠官凡十三年而卒。
享年七十四歲,諡文定。
水心之學源於薛季宣(字子龍,號艮齋)、陳傅良(字君舉)者為多,雖亦問學鄭門(鄭君望,名伯熊),然在〔祭鄭君望龍圖文〕中說:「某之于公,長幼分殊,登門晚矣,承教則疎。」
與陳傅良則於孝宗隆興二年(1164)在瑞安相識,過從甚密,其時水心僅十四歲,嘉泰三年(1203)陳傅良卒,水心在〔寶謨閣待制中書舍人陳公墓志銘〕中即謂:「陪公游四十年,教余勤矣。」
與薛季宣則係乾道五年(1169)相見。
薛季宣乾道九年卒,享年四十,交遊請益時間較短;
陳傅良作薛艮齋行狀時自稱門人。
水心較陳傅良晚出,葉、陳二人應有師生之誼。
全祖望在〔水心學案〕中說:「水心較止齋(陳傅良)又稍晚出,其學始同而終異,永嘉功利之說,至水心始一洗之。」
其實水心之學,仍崇尚功利,反對專尚義理之空言,主張要做到務實而不務虛。
因此他在〔水心文集〕中指出:「欲明大義當求公心,欲圖大事當立定論。
自獻者追憤,自安者忘仇,非公心也。
勇者惟欲進,怯者惟欲止,非定論也。
善為國者,務實而不務虛,擇福而不擇禍,條目先定,而始末不差,斯所謂公心矣。
措己於安,而制敵之危,斯謂定論矣。」
他把永嘉功利之說,與程、朱義理之說統一起來,而作進一步的發揮。
水心從二十四歲(1173)進入仕途,到開禧三年(1207)被彈劾奪職,其擔任官職達三十四年;
他對整兵備戰方面,提出了一套改弱就強、實德與實政交修的方策,並發揮了初期的實效。
他方策中的主旨在修邊而不急於開邊,整兵而不急於用兵,而更重要的方策則在節用減賦,以寬民力,朝廷則以其迂緩而不用。
除軍國大計外,水心在論學校之弊及改革之道方面,亦提出了具體的卓見,他在〔水心文集〕中指出:「何謂京師之學,有考察之法,而以利誘天下,……本朝其始建學,久而不克就,至王安石乃卒就之,然未幾而大獄起矣。
崇觀間以俊秀聞於學者,旋為大官,宣和靖康所用誤朝大臣,大抵學校之名士也。
及諸生伏闕搥鼓,以請起李綱,天下或以為有忠義之氣,而朝廷以為倡亂動眾者,無如太學之士。
及秦檜為相,務使諸生為無廉恥以媚己,而以小利啗之,陰以拒塞言者。
士人靡然成風,獻頌拜表,希望恩澤,一有不及,謗議喧然,故至於今日,太學尤弊,遂為姑息之地。
夫正誼明道,以此律己,以此化人,宜莫如天子之學,而今也何使之至此。
蓋其本為之法,使月書季考,核定分數之毫釐,以為終身之利害,而其外又以勢利招徠之,是宜其至此而無怪也。
何謂州縣之學,無考察之法,則聚食而已。
往者崇觀宣和間,蓋嘗考察州縣之學,如天子之學,使士之進皆由此,而罷科舉。
此其法度未必不善,然所以行是法者,皆天下之下人也,故不久而遂廢。
今州縣有學,官室廩餼無所不備,置官立師,其過於漢唐甚遠。
惟其無所考察,而徒以聚食,而士之俊秀者不願於學矣。
州縣有學,先王之餘意,幸而復見,將以造士使之俊秀,而俊秀者乃反不願於學,豈非法度之有所偏,而講之不至乎!」
因此水心所言學校改進之策,以為太學應更法定制,變其故習,無以利誘;
擇當世之大儒久於其職,而相與為師友講習之道,使源流有所自出;
其卓然成德者,則朝廷官使之。
州縣之學則宜使考察上於監司,聞於禮部,達於天子;
其卓然成德者,或進於太學,或遂官之。
水心論學校時,又以法令細密、師資素質低落為病;
認為「三代以後人才莫盛於宋,而致治則不及漢、唐者,蓋以漢、唐法令寬簡,人才類能奮其才智,果作敢為,而得遂其所成」。
宋制則煩苛周密,「搖手舉足,輒有法禁」,「學校為育材首善之區,教化所從出」,而「煩苛愈於治獄,條目多於防盜」,於是官學衰而私學盛,「老師宿儒,盡向之書院」。
水心之著作,有〔習學記言〕五十卷,〔水心文集〕二十八卷,〔拾遺〕一卷,〔別集〕十六卷,〔制科進卷〕九卷,〔外稿〕六卷。
其前期(1173~1207)著作,只是輯錄經史百氏條目,而未加以評論;
而後期(1207年從金陵回到故鄉以後)著作,則「根抵六經,折衷諸子,剖析秦漢,迄於五季」,並對六經諸史子以及宋〔文鑒〕都加論述,對程、朱的理學,甚至子思、孟子、曾子以及理學家的道統論,並作批判,除發揮薛、陳二人的思想外,也提出其獨創的見解。
水心在〔習學記言序目〕卷四中說:「自有〔易〕以來,說者不勝其多,而淫誣怪幻亦不勝其眾,……雖非昔之淫誣怪幻者,然而依於神以夸其表,耀于文以逞其流,于〔易〕之道猶曰出入焉而已。
余既條其大旨,稍厘析之,誠煥然如此,則孔氏之成書翳而復明,〔易〕之道其庶幾乎!」
以上他對程、朱易學之批判,是要「盡廢後儒之浮論,稽合於孔氏之本統」。
他指出「易有太極」,近世學者以為宗旨祕義,其實非孔子一人所作,乃集〔易〕者會集而成。
孔子為了「明卦爻之指,黜異說之妄」,只著了〔彖〕、〔象〕二篇,根本沒有提出「太極」說。
他並認為對〔中庸〕與〔大學〕的解說,應「以孔子之經以求之」,後儒對〔中庸〕之解說,不僅失孔子之意,且使〔中庸〕「輕重失倫,虛實無統」。
他又認為子思年十六著〔中庸〕一說,不能無疑。
此外,他認為〔大學〕中「致知格物在心、意之先,而不是在心、意之中」。
「知之至者,皆物格之驗也;
有一不知,是吾不與物皆至也。」
這與程朱「格物即窮理」的觀點完全不同。
又他尚說:「古詩作者,無不以一物立義,物之所在,道則在焉,非知道者不能說物,非知物者不能至道。
道雖廣大,理備事足,終歸之於物,不使散流,此聖賢經世之業,非習文辭者所能知也。」
提出他實學的觀點,強調物的客觀性,認為必須經過「物格」的檢驗,才能證實物的存在,離開了物(亦即人倫日用)或不與「物」接觸,就不會有認識。
在道統論方面,他不同意孔子傳曾子,曾子傳子思,子思傳孟子;
更反對程、朱承接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之學的統緒。
他用很多分析與論證,否定了「曾子親傳孔子之道」的說法,他指出:「孔子嘗告曾子,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既唯之而自以為忠恕。
此與孔子之道不合。」
又說:「按孔子自言德行顏淵而下十人,無曾子;
曰:『參也魯。
』」若孔子晚歲獨進曾子,或曾子於孔子後歿,德加尊,行加修,獨任孔子之道,然無明據。
又按曾子之學,以身為本,容色辭氣之外,不暇問,放大道多所遺略,未可謂至。
又按伯魚答陳亢無異聞,孔子嘗言「中庸之德民鮮能,而子思作〔中庸〕,若以〔中庸〕為孔子遺言,是顏、閔猶無是告,而獨閟其家,非是;
若子思所自作,則高者極高,深者極深,宜非上世所傳也。
然則言孔子傳曾子,曾子傳子思,必有謬誤。」
這樣推翻了曾子親傳孔子之道的說法,則韓愈所提出而為理學家尊奉的道統說也就站不住腳了。
其次,他更批判了思孟的心性說,認為「自孟子始,然後學者盡廢古人入德之條目,專以心性為宗主,以致虛義多實力少,測知廣,凝聚狹。」
與堯、舜以來內外交相成的道理不合。
又說:「告子謂性猶桮棬,猶是言其可以矯揉而善,尚不為惡性者。
而孟子並非之,直言人性無不善,……以此接堯、舜、禹、湯之統。
雖論者乖離,或以為有善有不善,或以為無善無不善,或直以為惡,而人性之至善,未嘗不隱然見於搏噬紾奪之中。
……余嘗疑湯『若有恆性』,伊尹『習與性成』,孔子『性近習遠』,乃言性之正,非止善字所能弘通。」
不為無當。
關於學者對水心等事功派的評價,朱熹在其〔語類〕中批評:「永嘉、永康之說,大不成學問,不知何故如此。」
陳振孫在〔直齋書錄解題〕中別說:「水心之學,大抵務為新奇,無所蹈襲。」
又稱:「其文刻削精工,而義理未純明。」
黃溍言:「葉正則推鄭君望、周恭叔以達於程氏,若與呂氏同所自出,至其根抵六經,折衷諸子,凡所論述,無一合于呂氏,其傳之久而不廢者,直文而已,學固勿與焉。」
直把水心看作文士。
全祖望則曰:「水心天資高,放言砭古人多過情,……要亦有卓然不經人道者,未可以方隅之見棄之。
乾淳諸老既沒,學術之會,總為朱、陸二派,水心齗齗其間,遂稱鼎足。」
肯定他在學術上之地位。
黃棃洲亦謂:「水心之學,其意欲廢後儒之浮論,所言不無過高,以言乎疵則有之,若云其概無所聞,則亦墮於浮論矣。」
又說:「今觀黃、全二氏所採錄,縱有若干條言或稍激,然其直探古學來源,切合人心治道,祛弊去蔽,有足發學者之深思者,不能以其多違前人之說而謂之末純也。」
黃、全二氏之論,似較為持平。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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