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心團體】 EncounterGroup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會心團體的意義是個人中心治療(Person-CenteredTherapy)的倡始人羅吉斯(CarlR.Rogers)所倡導,強調藉團體經驗的過程促進個人的成長、發展並改進個人與個人間的溝通及其人際關係。
林家與在其〔會心團體與人際關係訓練〕一書,歸納會心團體的共同特徵如下:(1)會心團體的組成人數,約在六至二十人之間,以十人左右為最適當;
(2)會心團體是較少結構性的,團體互動沒有硬性規定,團體的目標和方向是由團體成員共同形成的;
(3)團體領導者一至二人,稱為催化員(facilitator),他的職責是促進團體成員思想和感覺的表達和溝通;
(4)催化員和團體成員將團體的焦點集中在當時成員間交往的態度和互動過程;
(5)會心團體鼓勵大家開放、真誠、人際關係的激盪、自我坦露和強烈的情緒表現;
(6)會心團體不稱為治療;
(7)會心團體的目標,包括某些方面的個人改變,如行為、態度、價值或生活方式;
(8)會心團體的方式,可以是密集的一連舉行數日,一週至二週,也可以是間隔數日或每週舉行一次,也有一次持續十二至四十八小時的馬拉松會心團體(MarathonEncounterGroup)。
羅吉斯曾經列舉會心團體的過程十五個步驟:(1)成員迷惑的摸索;
(2)對於表現個人的、私人的一面有抗拒;
(3)表明或敘述過去的感情;
(4)表明否定的感情;
(5)表明對於個人有意義的事情加以探討;
(6)直接表明團體內所發生的、對人的感情;
(7)成員發展團體內的治療力量,發生幫助的關係;
(8)自我接納與自我改變的萌芽;
(9)脫下日常生活中的假面具;
(10)個人在團體中得到回饋;
(11)團體成員間有對立發生;
(12)在團體外也有幫助的關係;
(13)基本的會心,產生「我—汝」關係(I-ThouRelationship);
(14)肯定感情與親密的表明;
(15)團體內行為轉變。
上列十五個步驟可以歸納為七個階段:第一階段,迷惑、摸索:成員表示迷惑、焦慮,接著表明對於參加團體的期待和焦慮。
第二階段,摸索團體的目的與一致性:成員相繼提出話題,此話題往往是無關緊要的。
第三階段,表明否定的感情:在此否定感情的表明過程中,相互直接提出真心話。
第四階段,相互信賴的發展:把焦點集中在每一個成員,相互信賴增加。
第五階段,確立親密感:有身心鬆弛與感情激昂的相互作用,團體成員採取一致的行動。
第六階段,相互關聯與自我接納:個人含有基於「此時此地」(HereandNow)的坦率的自我表明,對別人的回答很誠實,有回饋、對立等。
第七階段:終結。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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