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福教學法】 OrffMethod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奧福教學法是德國著名音樂家奧福(CarlOrff,1895~1982)發展的一種音樂教學法。
奧福教學法主張利用富有創造性的韻律動作來學習音樂,將音樂與舞蹈結合,旋律與動作結合,以啟發並發展學生的音樂概念。
奧福教學法最初只用於小學音樂教學,現在中學也在採用,尤其是在絃樂教學方面。
奧福教學法在理論上也稱奧福式的韻律工作坊(Orff-Schulwerk)法。
起源於奧福與其同伴舒勒(GuntherSchuller)所創造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的目的是集舞蹈與體操的特性為一體,解決當時正在研究的如何將音樂與動作融為一個自然體的問題。
經過幾年研究發展之後,奧福教學法成熟,由木料和金屬製成的奧福木琴就是這種方法推出的典型樂器。
奧福教學法的理論原則是建立在同時代音樂家傑克-達克羅士(E.Jacques-Dalcroze)的音樂理論基礎之上,認為音樂才能的培養不是出自於嚴格的音樂理論分析研究之上,而是學生最初本能的接受,然後才是分析與發展。
因此,他強調音樂教學應配合兒童的生理發展,他設計的音樂活動是將踏步、拍手、彈指、拍膝等肢體動作和節奏學習融合起來。
在學習音樂的進程上,他亦主張應依循音樂史本身的發展,即先節奏,其次旋律、再其次和聲的順序來教導兒童,所以兒童必從各種節奏的嘗試中,漸漸插入簡單的旋律,再依序培養旋律與和聲的掌握。
奧福集教育與藝術綜合研究之大成,提出音樂和舞蹈、旋律與動作結合在音樂教學中的重要意義。
這種結合使音樂突破了過去只是藝術家才能涉獵的領域,這種教學也從小學就開始,使每個普通學生都可以了解韻律節奏、激發對音樂和舞蹈的熱愛。
為了推廣從生活中體驗音樂的理念,奧福甚至將語言中的節奏感、語調的豐富變化都包容在其教學當中,而這些生活的體驗,可培養兒童獨特的創造力、感受力,進而創造自己的音樂。
奧福教學法為適應中、小學生音樂學習的特性,採用小組學習而非個別學習的方式。
以講演般的韻律,採用打擊樂器,同時配有歌曲,可以形成無數種教學結構,讓學生即興表現,以發現藝術的興趣和本質。
教師的角色是設計情景,組織教學結構,鼓勵學生理解音樂,提示音樂的內涵。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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