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是大陸地區農村成人教育事業的一環,為因應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教育體制改革而由鄉、鎮政府舉辦和管理以文化技術教育為主的學校。
根據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國家教育委員會、農牧漁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暫行規定〕,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的主要任務是:(1)根據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對青壯年農民,特別是對在鄉知識青年廣泛開展實用技術、經營管理知識的培訓,有計畫地進行初級和中級技術教育;
(2)對農村基層幹部、技術人員、鄉鎮企業職工進行崗位培訓;
(3)對需要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的農村青壯年進行基礎教育補課;
(4)對農民進行時事政策教育、法制教育、人口教育,開展各種社會文化、體育衛生和生涯教育,並對企業和專業戶辦學起中心示範作用;
(5)承擔應屆初中畢業生的短期職業技術培訓任務。
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的辦學特點是:(1)綜合性、多功能。
學校承擔鄉鎮各種行業和部門的人員培訓工作,包括專業技術班、文化補習班、崗位培訓班、社會教育專題講座和廣播函授教育等;
(2)因地制宜,按需辦班。
學校根據辦學對象確定不同層次和不同規格的培養目標,以實用、有效和按需施教為教育原則;
(3)鄉鎮辦、鄉鎮管、鄉鎮受益。
校長由鄉鎮領導兼任,辦學經費由鄉鎮政府統籌解決。
學校發展為鄉鎮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學校的教學工作以理論聯繫實際為原則,教學時間以短期、業餘為主。
教材方面,有的選用全國統編教材及其他地方教材,有的自編鄉土教材。
學員學完規定課程,經學校與有關部門考試合格者,按政府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證書。
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的教師,實行專職兼職相結合制度。
專職教師待遇參照普通學校和成人學校同類教師或企事業技術人員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由學校自行決定。
兼職教師按規定給予合理報酬。
據一九九○年統計,全國共有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三萬六千九百六十所。
根據一九九一年國家教育委員會制定的發展目標,至一九九五年,除邊遠山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外,全國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鄉鎮都要舉辦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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