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頻】 UltraHighFrequency,UHF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超高頻是電磁波(即無線電波)的一個波段,電波頻率在300兆赫(MegaHertz,MHz)到3秭赫(GigaHertz,GHz),波長為十公分到一公分間者,均屬於超高頻,主要用途包含電視傳播與雷達或導航系統。
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ederalCommunicationsCommission,FCC)(或譯為聯邦通信委員會),為有效規劃電波頻譜與指派電波頻率的使用,將無線電波依據頻率高低,製成頻譜,畫分波段,從三十千赫(KiloHertz,KHz)開始,以十倍的差距來區隔,直到三十秭赫(GHz)共區分成七個波段,分別是低頻(LF)、中頻(MF)、高頻(HF)、特(極)高頻(VHF)、超高頻(UHF)、極高頻(SHF)與至高頻(EHF),然後依據電波特性指配其用途。
超高頻的無線電波屬於超短波,甚至於是微波(Microwave)的範圍,方向性極高,波束亦隨頻率的升高而益呈狹窄,到微波時就要用碟形天線來接收。
其中四七○兆赫到八○六兆赫,指配為電視第十四到第六十九頻道,共計五十六個之多;
由於電波頻率較高,技術上就須要較高的電功率來發射,才能涵蓋以對等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電功率發射的特高頻之電波範圍,故適用於較小的城鎮或都市,與特(極)高頻的電視頻道相較,超高頻電視頻道就更適用為地方性的媒介涵蓋。
部分的超高頻無線電波,也指配作為航空器導航裝置和雷達系統,以及微波中繼系統及短程通信之用。
我國臺灣地區利用超高頻無線電波,作為電視公司傳送訊號之用,以及在特(極)高頻電視電波訊號收視不良地區,作小功率的轉播視訊號之用途,也曾經先後兩次,各指配四個頻道供空中大學與公共電視傳送電視訊號之用;
當然也有不少用作微波傳送、導航、雷達與民間通信方面。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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