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氏公式】 Fechner'sLaw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費氏公式是德國心理物理學家(可簡稱心物學家)費希納(G.T.Fechner,1801~1887)推衍出,用來衡量感覺的公式。
費希納本在哲學、生理、心理和數學等方面皆有修養,在心理方面曾設想用研究物理學的方法將心理現象化成可用數量表示的資料,以便使心理學研究符合科學趨向。
其成名即在推衍出衡量感覺的公式,使原來無法用數量表示的感覺可用數量衡量。
緣費氏一向致力於心物(mind-body)二者關係的研究,於一八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晨,忽然想到屬於心理現象的感覺和引起感覺的物體刺激,可以用數量表示,於是定出一個公式為:S=KlogR式中S為感覺數量,R為刺激數量(物體重量差),log為自然對數(naturallogarithm),K為常數,此式即所稱的費氏公式。
此式的推衍,源自在此之前,心理實驗中已發現對重量感覺的最小限度(閾),稱為「適可感覺差」(或稱「最小可覺差異」,亦可簡稱「適覺差」,justnoticeabledifference,縮寫為JND),其作法為用兩個物件,從重量相等逐漸有輕重之別,差別從最小而逐漸加大,到可以感覺二物重量有別時的差數,為到此適能辨別的差異數,由此得名。
如是依物件重量可感的差異數,定出感覺的數量,遂使感覺可用數量表示。
韋伯(E.H.Weber,1795~1878)曾提出「適覺差」的公式,以為刺激的「適覺差」為刺激數量的常數比率,公式為JND=Kr式中K為常數,r為刺激。
假定刺激的絕對強度閾為零(r0),「適覺差」逐漸增加與刺激數量的增加成一定比率。
由此使無法衡量的心理現象,變成可以用數量衡量而說明的事實,使原來以思辨解釋的哲學心理學進入科學途徑。
故而一八五○年代開始,心理學躋入科學之林,大量從事實驗研究;
即在感覺方面,除重量之外,對光度、顏色和聲調都可研究。
自費氏公式出現之後,心理研究方法迭有進步,如對「適覺差」的研究導出「最小限度法」(methodoflimits),又有「正誤法」(methodofrightandwrong)、「平均誤法」(methodofaverageerror)等,在測驗與統計方面常常應用。
但也有批評者認為費氏公式乃是間接衡量,要藉物體的差異數來指陳感覺的數量,還是不能直接衡量感覺,不過這種批評,比照溫度計等的應用,在發現確實而直接的衡量工具之前,仍不失為一種方法。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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