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政府主義】 Anarch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無政府主義是一種社會哲學;
其基本主張有二:(1)反對任何形式的政府暨國家(state)的存在;
(2)主張個人之間透過自發性的合作可以建立一個自由、平等、正義及無壓迫剝削的和諧社會。
無政府主義者反對任何形式的政府暨國家,主要原因在於認為政府或國家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惡」,因為政府或國家會對個人所應享有的自由權造成侵害,即使是透過民主程序所組成的政府或國家都是如此。
也就是因為政府和國家的存在有礙和諧社會的形成,故應予以摒棄。
無政府主義者認為一個良好的社會可以不需政府或國家的存在,社會的運作須靠有責任感之個人經由自性的合作形成團體而為之。
無政府主義的政治主張通常是基於下列的信念;
(1)人天生善良,政府的出現只會腐化人心;
(2)國家或政府具有剝削和欺壓性;
(3)理想的社會是個人享有充分自由的社會,而這樣的社會可以不受政治汙染而自然形成;
(4)人是社會的動物,人性的充分闡揚和實現只有透過自發性的合作才有可能,伴隨政府和國家而來的是強制措施,而強制措施只會貶抑人性;
(5)任何社會改革不能由上而下,因為由上而下的改革不免帶有威權色彩,而威權的出現會妨礙理想社會之形成;
(6)反對私人財產制。
並不是所有的無政府主義者都支持上述的信念,有些無政府主義者如尼采(F.W.Nietzsche,1844~1900)就不同意上面所有的主張;
尼采認為個人應發揮本身之意志及才能,脫離一切世俗的羈絆來完成自我。
反對無政府主義的立論大致有:(1)無政府主義者過度美化人性,政府或國家的存在是因應社會的發展而產生,如其為「惡」,則為「必要之惡」;
(2)人性的完成與發揚不可能透過自發性的合作,國家的存在可使個人獲得真正的自由,這是黑格爾(G.W.F.Hegel,1770~1831)的看法。
無政府主義的代表人物在西方為高文(W.Godwin,1750~1836)、普來頓(P.J.Proudhon,1809~1865)、巴庫寧(M.Bakunin,1814~1876),在中國則為老子。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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