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巴達軍國民教育】 Citizen-SoldierEducationinSpart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斯巴達軍國民教育是希臘前期的一種舊式教育,本質上是一種軍國主義的教育制度。
斯巴達教育之所以走上軍國民的國家統制教育之路,乃因其所處的城邦情勢,外有不少對立的強國,內有很多不滿的分子,此種內憂外患的政治局勢,遂為城邦生命存續的可慮因素。
斯巴達為謀其自存之道,乃制定〔雷克格斯法〕(LawofLycurgus),試圖強化國家軍事力量,以達其政治土、經濟上及文化上自立自足的目的;
而其教育為貫徹此目的,特別強調集體意志,以國家榮譽為出發點,以國家利益為依歸,重視愛國、勇氣、謙遜、容忍和服從等美德,及精明機警、耐勞毅力和軍事本領等特長之培養,真正成為「公民軍人」,平時為公民,戰時為戰士,就是名副其實練軍育民的國家教育。
斯巴達的軍國民教育,是一種完全由國家統制的教育,此種教育制度,有如下三個要點:1.嬰兒檢查制度:斯巴達為適應其特殊社會與政治情勢的需要,徹底執行「強國必先強種」的政策;
凡初生嬰孩必須接受長老團(CouncilofElders)檢驗,其不合格者,則不准撫養,丟棄於荒山,任其自生自滅。
2.母親之子:斯巴達公民所生的嬰孩,一經檢驗合格,才由父母撫育教養至七歲,尤專受母親的保護管教,稱為母親之子。
3.國家之子:斯巴達的男子,自七歲以後至三十歲取得公民權的教育,可以說是強迫義務教育,一切費用由國家負擔,也由國家辦理,即完全由國家所統制。
斯巴達視七歲以後男孩為國家之子,必須離開家庭,由國家教養,接受公家所安排的教育訓練,其行程可分為如下階段與重點:(1)公家軍營教育:斯巴達男子自七歲至十八歲的教育,必須住在公家軍營,接受公共的生活教育與嚴格的軍事訓練,以操練健壯的體格,及培養集體意志,服從效忠的習性。
(2)戰士教育:斯巴達青年自十八歲至二十歲的教育,必須潛心學習軍器的使用及戰術的講求,以培養作戰的專門技能,並磨練作戰的勇氣與耐力。
(3)戰地服役:斯巴達男子成年以後,自二十歲至三十歲,必須列名於所稱「伊倫」的冊籍中,遠赴邊疆地帶服役,真正過軍隊的生活,負起捍衛國家的責任。
(4)留營服役:斯巴達青年至三十歲,雖正式取得公民權,可娶妻成家生子,但仍不許脫離軍籍,還是要留營服役,至六十五歲退伍。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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