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教育】 LaborEduc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勞工教育係由學校或工會為其會員所提供的若干教學課程,通常包括知能教育、公民教育、生活教育及工會教育等領域,以增進勞工生活知識,發揮敬業精神,並提高工作效能的一種成人教育措施。
工業革命以後,工廠制度與都市的形成,英國牛津大學魯斯京學院(RuskinCollegeofOxford)的一些學者深感工人生活的困苦,缺乏教育機會,無法適應都市生活與提高其生活素質,遂為工廠工人提供教育機會,教導若干文雅知識。
後來演變成工會對其會員之一種教育服務,期以提高勞工的生活及社會地位,並吸引勞工參與工會組織。
我國政府遷臺以後,開始重視勞工教育,並於民國四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核定公布〔勞工教育實施辦法〕,經多次修正,並規範勞工教育的實施,以知能教育、公民教育、生活教育及工會教育四大領域為勞工教育之課程內容。
「知能教育」並不包括與工作直接相關的職業訓練,而是包括語文教育、一般生活常識及副業教育等。
「公民教育」則包括法律常識、國際現勢、三民主義、會議規範、民族精神教育、地方自治法規等。
「生活教育」包括國民生活禮儀、團體康樂活動、人際關係、心理及生理衛生、家庭計畫、倫理道德教育等。
而「工會教育」則包括勞工政策、勞工立法、工會組織、勞資關係、團體協約、職工福利、勞工安全衛生、勞工運動等。
至於勞工教育實施的時數規定,產業工人每人每年應在八小時以上,而職業工會工人每人每年應在四小時以上。
勞工教育經費的來源,依該實施辦法規定,產業工人由事業單位負擔,而職業工會工人由當地主管機關編列預算予以補助。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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