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爾保道德發展論】 Köhlberg'sMoralStageTheo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郭爾保(LawrenceKöhlberg,1927~1987)受到杜威(JohnDewey,1859~1952)道德階段論中「發展」概念和皮亞傑(JeanPiaget,1896~1980)道德判斷階段中「認知」、「階段」概念的影響,於一九五五年開始探討兒童道德發展,並於一九五八年在芝加哥大學完成博士學位;
其論文題目為〔十至十六歲道德思考與選擇的發展模式〕(TheDevelopmentofModelofMoralThinkingandChoiceintheYearsTentoSixteen)。
郭爾保的研究對象,除了芝加哥地區中等及勞工階層的男童外,並擴及國外,如加拿大、英國、以色列、土耳其、中國大陸,臺灣、烏干達、墨西哥、宏都拉斯、馬來西亞及印度等。
其研究方式是一對一的晤談法,而其晤談內容則是假設性的道德兩難困境;
以受試者在兩難困境中所作的推理,作為道德階段發展的評定依據。
郭爾保經過多年的研究,提出其有名的認知道德發展理論(CognitionMoralDevelopmentTheory),分為三個時期六個階段:1.道德前成規期(preconventionallevel)這個時期兒童對行為好壞或是非的標準是依據:(1)行為的後果或快樂的獲得;
(2)體力較強者或能發號施令之權威者的觀點。
本期又可分為下列二階段:階段一:處罰與順從導向(thepunishmentandobedienceorientation)(1)由行為之具體結果來判斷善惡,不考慮動機,不顧及人道的意義與生命價值;
(2)能避免受懲罰的就是好的行為,盲目地服從權威。
階段二:工具性相對主義導向(theinstrumentalrelativistorientation)(1)能滿足自己需要或偶爾滿足別人需要的就是好行為;
(2)以條件交換的買賣觀點來看人際關係;
(3)有公平、互惠、平等的觀念,但都是從物質的、實用的方式來解釋。
2.道德成規期(conventionallevel)維護家庭、團體或國家的期望,並積極支持社會及認同其中的人或團體。
階段三:人際關係和諧導向(theinterpersonalconcordanceorientation)(1)能使別人快樂或得到別人稱讚的便是好行為;
(2)符合多數人所認同的行為規範;
(3)根據行為的動機,來判斷行為的好壞;
階段四:法律和秩序導向(thelawsandorderorientation)(1)認為對社會體制的尊重比人際關係的維繫重要;
(2)能遵守法規和維持社會秩序的行為就是好的行為。
3.道德成規後期(postconventionallevel)尋求普遍性道德價值和原則,因其已超越出個人或團體。
階段五:社會契約合法性導向(thesocialcontractlegalisticorientation)(1)根據個人權利及社會所決定的標準來判斷行為的好壞;
(2)對人的價值已有相對性的概念;
(3)仍強調法律,但不固著於法條本身;
(4)除法律外,經由合理程序制定的協議亦應遵守。
階段六:普遍性倫理原則導向(theuniversalethicalprincipleorientation)對於是非判斷經由邏輯思考而定的道德原則,是一種抽象而普遍的道德。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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