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師範學校】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通州師範學校之創立,倡議於光緒二十八年(1902),由張謇(季直)發起;
為民間辦理師範教育之始。
其辦學宗旨,首在迅速培成小學校教習,故初時取舉貢生監為師範生,入學年齡以十八歲至三十歲為限;
以後若有高等小學畢業生可考升,則以十六歲至二十歲為合格,舉貢生監之甄選即停止。
依據開辦之章程,通州地方學額分派二十名,泰興、如皋各十六名,靜海、海門各十名,外府、外省學額三十六名,共計一百零八名。
本屬師範生只納膳費,不納學費,外府外省者膳、學費俱繳。
至於校舍則就千佛寺修改營造而成。
學校初設,關於教授、管理、器物,博采各國私立學校章程,但主要仿自日本。
教習初只四人,其中日籍一人,教授管理法,本國三人,分教倫理、算術、測繪、體操、文法、歷史、地理、物理、化學。
學校總理由張謇擔任另聘王康壽為監理,訂校訓為「艱苦自立,忠實不欺」。
學校性質為初級師範學堂,程度與中學堂相當。
光緒二十九年,正式向外招集生徒,初分講習科(修業一年)及本科(修業三年),新生考試錄取後先試讀三個月,經審定合格,方許肄業;
次年以地方亟需教員,由本科生中別分出簡易科,二年畢業。
此三科第一屆順利畢業者各為二十名、十二名、十六名。
第二次招生在光緒三十年、三十一年間,其後畢業者講習科有四十六名,本科二十名,簡易科九名。
總計到民國元年(1912)時,共有二屆簡易科、六屆講習科和本科學生畢業,合計共四百四十名。
由於師範學校須講求教育實習,故張謇先已於光緒三十二年(1906)創辦附屬小學,第一屆本科生適能於畢業前實習。
通州師範學校因重教生實習,故曾編有〔乙班實習教授評案〕、〔第三次本科實習評案〕二書,保存了早期師範生實習的珍貴案例。
此外,為了培養地方專藝人才,三十二年又附設測繪科,三十三年設農科,三十四年設土木工科,宣統元年(1909)更設蠶科。
據晚清興辦新式學堂的規劃,通州地屬直隸州,宜辦設中小學;
但張譽等士紳咸以謀興教育,必有師範,若以省城所設師範學校按各府、州、縣分派學額,即便速成科亦不足供一府州縣之用,如此教育勢不能推廣。
故通州師範學校之設,對於普及通州一地之教育,實具重大意義;
若再參以其所附設小學和各專修科,則此師範學校對於地方社會之貢獻,異常深遠。
晚清民初,通州(南通)一地教育發達,實業興隆,張謇所為可謂居功厥偉。
通州師範學校因辦學成效良好,江西、甘肅等省亦遣送學生來學;
民國元年十一月時,因由省代納學生學膳等費,改稱江蘇省代用師範學校。
民國十六年(1927)改名私立張謇中學,次年恢復舊稱,其後又改名南通師範學校。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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