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宣懷】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盛宣懷(1844~1916),字杏蓀、幼勖、杏生,號次沂、補樓,別署愚齋、止叟等。
江蘇省武進縣人。
二十三歲,補縣學生,屢次參與秋試未中。
一八七○年隨李鴻章平回亂,任幕僚,負責營內文案兼充營務處會辦。
回亂平後,調陝甘後路糧臺會辦、淮軍後路營務會辦。
一八七三年擔任上海輪船招商公局會辦。
一八七五年奉派督辦湖北省之煤鐵礦業務。
一八八○年十月任天津河間兵備道。
二年後改任津滬陸線電報局總辦,以向外國貸款方式,興設天津與上海間之電報;
同年創辦電報學堂。
一八八四年署天津海關道。
一八八六年奉任山東登萊青兵備道兼東海關監督。
一八九二年擢為四品京堂,任鐵路總公司督辦,並上奏呈述築路與練兵理財育才互為用,及開設銀行等,獲准。
補太常寺少卿。
同年創辦北洋大學堂。
次年上海織布局廠災,奉命到上海籌設華盛總廠。
一八九五年八月盛氏稟請王文韶奏准於天津設立中西學堂,此為我國實施新式普通教育之首創,分頭等學堂和二等學堂兩級,前者相當於現在之專科學校,四年畢業。
課程分兩種:普通及專門課程,普通者分年修習不同的一般學科;
專門者分為五門,即工程學、電學、礦物學、機器學和律例學。
二等學堂相當於現在之中學,招收十三歲至十五歲的學童,四年畢業。
以漢文和英文為主要學科,此外亦開設數學、歷史、地理、物理等科。
一八九五年授大理寺少卿,奏請在上海設立南洋公學,此所公學已具完整學制之雛形,其內部分四院:(1)師範院,相當於過去的優級師範學校;
(2)外院,相當於現在之附屬小學;
(3)中院,相當於現在之中學;
(4)上院,相當於過去的專門學校。
師範院在培育小學師資,外院乃中院之預備,而中院為上院之預備。
其制度就如現在之國小而國中而高中,高中而後大學、循階升學。
一八九六年倡辦中國通商銀行,是為我國自辦銀行之首創。
一八九九年義和團之亂起,次年為保亂區不漫延過大,盛氏提倡東南互保之議,獲兩江總督劉坤一等同意。
亂平後,以功加太子少保銜。
一九○一年七月任辦理商稅事務大臣。
一九○二年元月任工部左侍郎。
一九○七年辭鐵路總公司督辦之職。
次年三月出任郵傳部右侍郎;
同年輪船招商總局董事會成立,擔任會長。
一九○九年奏請推廣中央銀行業務,先齊一幣制。
次年任中國紅十字會會長,自此拜命入都;
時清廷開始整理幣制,遂受命幫辦度支部幣制事宜;
九月捐建上海圖書館;
年底任郵傳部尚書。
一九一一年四月任郵傳大臣。
時朝中有人奏倡鐵路國有政策之議,諭文郵傳部議覆,盛氏認為將鐵路幹線均歸國有,支線任民營,尚屬妥當。
同月清廷宣布鐵路國有政策,並計畫將粵漢、川漢兩路收回國有,於是各地反對聲起,四川等地人士紛設「保路會」抗爭,遂有派軍到四川鎮壓之舉。
武昌亦放八月十九日(陽曆十月十日)首先起義。
清廷資政院以盛氏侵權違法,是為誤國首惡。
九月遭到革職。
十月移居日本。
一九一二年九月返上海。
次年擔任招商局、漢冶萍煤鐵公司董事會會長。
一九一六年三月病逝,享年七十三歲。
所著有:〔愚齋存稿〕、〔盛宣懷未刊信稿〕;
刻印〔常州先哲遺書〕、〔經世文續編〕、〔林胡曾三公奏議〕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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