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教育宗旨】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清末教育宗旨頒布於光緒三十二年(1906),在此以前,中國並沒有明確的教育宗旨。
光緒二十九年張百熙等在〔奏定學堂章程〕原奏上說:「至於立學宗旨,勿論何等學堂,均以忠孝為本,以中國經史之學為基,俾學生心術壹歸於純正。」
因此在頒布〔奏定學堂章程〕後,遂以「忠孝」為立學宗旨。
次年張百熙、張之洞、榮慶等所奏之〔學務綱要〕中說:「京外大小文武各學堂,均應欽遵諭旨,以端正趨向,造就通才為宗旨。」
又提到「此次遵旨修改各學堂章程,以忠孝為敷教之本,以禮法為訓俗之方,以練習藝能為致用致生之具。」
其中所謂「端正趨向」、「禮法」,都是指「忠孝」二字而言,當時這種教育宗旨只是附帶提及,而且「忠孝」二字含義太廣泛,未盡符合當時的需要。
到光緒三十二年三月,學部尚書榮慶等奏請明定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為教育宗旨,正式由政府頒示全國,並申明「忠君即所以愛國;
尊孔以立道德之基;
尚公以提倡公共合作之精神;
人人有尚武精神,則自強可以禦外侮;
能習實必講求開發富源,期有益於國計民生。」
這五項教育宗旨,前二項是中國固有的傳統思想,後三項則是針對當時的需要而訂定,均深受張之洞等人所提倡之「中學為體,西學為用」教育思想的影響。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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