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選擇】 SelectionofTeacher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隨著教育的專業化要求,教育品質不斷力求提升,並為保障國民的教育權益,選擇適當的師資已成為現代教育事業的重要環節之一。
今日選擇教師首重兩項基本原則:第一是維持並提升教師的素質至相當的水準;
第二是使各族群皆有均等的機會參與教師工作,避免少數族群受到排擠或歧視。
唯此等原則是否能夠貫徹常視是否能訂立合理有效的選擇標準與策略以及教師供求的狀況而定。
當百業興旺,景氣強勢,各行業以高價吸收人才,願意屈就教師者數量減少,常使教師用人單位無法按照既定的標準來選擇適當而足夠的人力,只好降格以求。
反之,人浮於事時,願意從事教育工作者多,教師用人單位較能堅持原則,提高標準來嚴格選拔合格教師。
但如果未先訂有合理有效標準,即使人力市場求職者過剩,仍然無法錄用適當的教師,也未能貫徹上述原則。
為確保教師的「素質」與「均等」,運用策略來選擇教師乃成為大家關心與嘗試的課題。
廣為運用的第一種策略是採取國家教師考試,通過此考試者才能擔任教師或實習教師。
歐陸如法、德及亞洲國家常採取國家考試,以確保師資的品質;
美國鑒於一九七○年以來教師品質逐漸降低,尤其基本學科能力方面的表現更為退步,也在部分地區開始採用考試制度,唯對此策略的運用,評論不佳,且效度也不高。
其次,採取能力本位的師範教育(competency-basedteachereducation),不僅認定考試或科目學分,更重視是否通過作為教師應具備的既定標準及所要求的特定能力。
尤其在教學、輔導與班級經營方面是否已熟稔必備的技巧能力。
又為使教師的選擇更為公平,常使教師代表參與教師選擇的過程,更為使教師的選擇更符實際需要,也時有邀家長代表參與教師選擇的作業與決定。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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