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栻】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張栻(1133~1180)字敬夫,一字樂齋,號南軒;
南宋廣漢人,遷居衡陽。
父張浚,供職高宗、孝宗兩朝,官至丞相;
卒後追贈魏國公,諡忠獻。
栻自幼隨父僑居外地,聰明好學;
少長,從胡五峰問程氏學,五峰一見知其大器,即以所聞孔門論仁親切之詣告之;
栻退而思,若有得也,以書質之。
五峰曰:「聖門有人,吾道幸矣。」
對之極為推許。
栻以是益自奮勵,以古聖賢自期,作〔希顏錄〕一篇,早夜觀省,以自警察,以此造詣益深。
然猶未敢自以為足,則又取友四方,益務求其學之所未至,進而玩索、講評、踐行、體驗,反復不休,十有餘年。
由此可見其在學問上所下工夫之深。
其時朝廷起用其父浚開府治兵,都督軍事;
栻參佐其事,內贊密謀,外參庶務,凡所綜畫,幕府諸人皆自以為不及。
其又一生以收復中原為職,栻秉承父志,反對和議,力主抗金,曾因軍事入奏,進言孝宗,要求勵精圖治,報仇雪恥,匡復社稷,深得孝宗賞識,君臣之間,極為投契。
栻一生居官十餘載,大半時間都在地方州府,先後曾任嚴州(今屬浙江)知州,袁州(今屬江西)、靖江(今屬廣西)、江陵(今屬湖北)諸州府;
每到任,常問民疾苦,訪求當地利病,改革地方弊政,減輕人民負擔。
所到之處,均倡導興辦學校,且親自執教。
孝宗乾道元年(1165),受湖南安撫使劉珙之聘,主持岳麓書院,從學者眾,從而奠定了日後湖湘學派發展之規模。
栻在朝廷供職期間,初為吏部,尋兼侍講,後進直寶文閣;
進對時,知無不言,所言皆修身務學,畏天恤民,抑僥倖,屏讒諛之事。
栻為人坦蕩明白,表裡洞然,詣理既精,信道又篤,其樂於闡道而勇於徙義,奮勵明決,無毫髮滯吝意;
故其德日新,業日廣,所以見於論說行事之間者,上下信之。
每君臣問對,不投人主之所好、視人主之臉色行事。
〔宋史〕本傳載,孝宗嘗言:「伏節死義之臣難得。」
栻對曰:「當于犯顏敢諫中求之。」
孝宗又言:「難得辦事之臣。」
栻對曰:「陸下當求曉事之臣,不當求辦事之臣。
若但求辦事之臣,則他日敗陞下事者,未必非此人也。」
栻忠君愛國,於病危之際,猶上書勸孝宗親君子遠小人,信任防一己之偏,好惡公天下之理,以清四海,克固丕圖。
栻本有公輔之望,卒年僅四十八,世咸惜之。
朱熹說:「靖康之變,國家之禍亂極矣,小大之臣,奮不顧身以任其責者,蓋無幾人;
而其承家之孝,許國之忠,判決之明,計慮之審,又未有如公者。」
對栻之高風亮節,贊譽備至。
寧宗嘉定間賜諡宣,理宗淳祐間詔從祀孔子廟庭。
栻生平著述有〔論語解〕十卷、〔孟子說〕七卷及〔太極圖說〕、〔經世編年〕等詩文集四十四卷,以〔南軒文集〕刊行於世。
黃宗羲在〔宋元學案〕中指出:「南軒之學得之五峰,論其所造,大要比五峰更純粹。」
又說:「湖南一派,在當時為最盛,然大端發露,無從容不迫氣象。
自南軒出而與考亭相講究,去短集長,其言語之過者裁之,歸於平正,有子考無咎,其南軒之謂與。」
全祖望亦說:「南軒似明道,晦翁似伊川,向使南軒得永其年,所造更不知如何也。」
南宋理學家中,張栻與朱熹齊名;
朱熹對其學問評價甚高,在〔南軒文集〕序言中謂「其學之所就,足以名于一世」。
栻為學以二程為宗,進而有所發揮;
尤重在闡明義理之辨,並對「去人欲,存天理」反復致意。
其宇宙論中以理為本體,但又強調心的主宰作用,富有心學色彩;
於仁說、人性論及修養方法方面,亦頗多闡發。
栻在宇宙論方面,指出:「理之自然謂之天命,于人為性,主于性為心。」
認為天命是理的本然狀態,性是理在人身上的體現,而心主宰性,天、性、心雖表現形式各異,而實同為一體,皆本于理。
他並指出雖事事物物皆有所以然之理,但畢竟先有理而後才有事事物物。
栻之學說與程、朱不同之處,在於程、朱學說所說心的主宰性是有限制的,僅限於性、情,而栻則認為心可貫萬事萬物,以至主宰萬物。
其觀點為後來的心學打開門戶。
政治上栻主張人主要貴民、重民、養民、保民,不能過分壓迫與剝削人民,要節制自己的欲望。
他說:「君使其知民之為貴,社稷次之而己不與焉,則必兢兢業業,不敢自恃,唯懼其失之也,則民心得而社稷可保矣。」
他把義利之辨與存天理去人欲結合起來。
這裡他繼承了孔、孟思想,並作進一步的發揮。
栻在人性論及論仁方面,認為仁在義、禮、智諸倫常中居於主導地位,說明仁兼具義、禮、智的屬性;
又把倫常本體的仁提高到天理的境界,將孔子「克己復禮為仁」與存天理去人欲連貫起來。
栻在人性論方面,認為人人皆可變化氣質,推論到人皆可以成聖。
而修養方法,則主張居敬主一,實下工夫;
且須向內用力,切實內心省察,並注重力行。
朱熹對張栻以天理人欲解
釋義:利,剖析精明,評價甚高,認為是擴前聖之所未發。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