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 Golf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高爾夫給人的印象通常是貴族化的,是一大片綠地、陽光、樹林和湖泊,事費上,Golf這個字即是由綠地(Green)、氧氣(Oxygen)、陽光(Light)和友誼(Friendship)四個字的字首所組成,表達高爾夫運動的特質。
有關高爾夫運動的起源傳聞很多,較可信的說法有二種:一為二千年前古羅馬帝國的凱撒大帝(Caesar)時代,當時軍隊官兵們熱愛一種叫做「巴卡尼卡」的野外球戲,這種球戲隨著羅馬帝國軍隊攻打歐洲各國時,傳播到各國,並在傳到蘇格蘭後就在當地流行起來,漸漸地演變成今日的高爾夫運動。
另一種說法是,高爾夫起源於蘇格蘭,為牧羊童在看羊的閒暇之餘,拿起長棍揮打石頭來打發時間,看誰的石頭先碰到目的地,而演變成今日的高爾夫運動。
雖然無法確定高爾夫的起源,但在一四五七年時,就已出現有關高爾夫的文獻記錄,因此可以確信高爾夫的起源相當早。
高爾夫在歐美各國相當受歡迎。
世界上第一個高爾夫俱樂部,於一七四四年在蘇格蘭的愛丁堡成立;
一八六○年,在蘇格蘭的朴瑞斯威克球場舉行第一次高爾夫球錦標賽,這項比賽演變至今已變成了著名的英國公開賽。
英國公開賽與美國公開賽、美國名人賽及美國職業錦標賽合稱為高爾夫的四大滿貫賽。
高爾夫球場,大部分是運用自然起伏的地形所規劃出來的。
一般球場有十八洞和九洞兩種,球洞數多寡只代表球場的規模大小,並不影響比賽規則。
在正式比賽時,十八個球洞須按順序排列打下去,九洞的場地則需繞兩遍才能完成比賽。
每一洞的標準桿是三至五桿,依距離和難易度來決定。
高爾夫的裝備則包括球和球桿,一套完整的球桿共包括十四支不同形式的球桿,四支木桿、九支鐵桿和一支推桿。
高爾夫運動的基本原則,就是將一顆球自發球臺連續打擊至進洞為止。
高爾夫的比賽形式,可分成比桿賽和比洞賽,比桿賽是打完一場(十八個洞)之後,把全部桿數加起來評定勝負之比賽;
而此洞賽亦是以桿數為基礎,但以每一個洞決定勝負,最後再以勝負之累積來裁判成績之比賽。
高爾天運動是一項個人性的運動,平時或假日邀約三五好友,不限年齡、性別皆可同場競技,享受自然,溝通情誼。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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