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行為】 DisruptiveBehavior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破壞行為是指學生妨礙教學過程的進行,或破壞正常的學校教育之運作的行為。
經調查教師意見,認為學生出現破壞行為的主要原因有:(1)不安定的家庭環境;
(2)受同儕壓力的影響;
(3)對學校課程缺乏興趣;
(4)對整個學校沒有興趣;
(5)學生本身心理或情緒不穩定;
(6)沒有能力完成教室的課業或工作;
(7)對成人權威的反叛;
(8)失去自尊心;
(9)不喜歡教師;
(10)吸食藥物等。
從學生的立場而言,學生所以會導致破壞行為,大多歸罪於教師與學校:(1)是教師的錯誤,因為教師侮辱了學生:(2)學生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
(3)學校執行規則前後不一致;
(4)僅是學生的一點過失而已;
(5)由於學校整個體系的錯誤,如教室或學校氣氛、學校課程、教學方法、管教方式、學校環境與聲望等。
學生出現破壞行為之後,如何控制,教師與學校方面的意見,歸納起來約有下列十項比較重要的看法:(1)教師要具有或表現積極的人格;
(2)設計有效的教學方法;
(3)盡早設定與維護行為標準;
(4)堅定地支持學校的訓導策略與方法;
(5)行為標準的執行對所有學生應前後一致;
(6)家長應該支持學校的一切教育措施與方法;
(7)研究與處理行為問題產生的原因;
(8)借用校長的影響力;
(9)實施認養制度;
(10)教師要確立嚴密的訓導措施。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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