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普通化】 RegularEducationInitiative,REI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特殊教育普通化係將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合併的主張。
過去強調特殊教育是分離於普通教育之外。
所以無論經費、人員、經營管理等可以有別於普通教育,因而造成特殊教育逐漸和普通教育越離越遠。
這種現象不但發生在一般公立學校,連學術界也明顯感到這種分離。
因此,在美國有學者主張應進行「特殊教育普通化」的運動。
亦即主張特殊教育應包含在普通教育之內,在大部分障礙學生接受回歸安置下,由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教師共同分擔教學的責任。
這項運動最關切的問題是:如何使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在最有效率的情況下共同運作,使得每個學生皆蒙受其惠。
每一個障礙兒童,無論被安排在那一種教育安置下,皆必須為其發展適合其能力及需求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EducationProgram,IEP)。
因此,特殊教育學者、普通教育學者和父母必須摒棄對抗的關係,以共同合作的方式,致力於個別化教學、行為的經營與管理,以及協同計畫,來滿足學生當前的和長程的需求。
贊成「特殊教育普通化」的學者科爾克(S.Kirk)等提出下列幾項論點:1.特殊兒童未能清楚地定義,試圖區分合於接受特殊教育與不合於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童很有問題。
2.當學生被標記為智能不足或其他類別時,標記成為注意的焦點,而我們忘了兒童是人,是有很多期望的特質。
3.呈現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兩種系統,助長兩組學生的不適當態度。
特殊學生由於他們有特殊的情況,被視為特殊寬待的對象。
然而,對「特殊教育普通化」持保留態度的學者則認為:在普通教育教師未接受任何適當的特殊教育訓練之前,不宜貿然廢除特殊教育系統。
此外,在普通教育系統中,常見的情況是教育體制主宰課程;
在特殊教育系統中,則是由兒童主宰課程。
這種情勢必須加以權衡,以使特殊兒童和普通兒童皆能因有效的教育體制而受惠。
儘管已有研究顯示,以「特殊教育普通化」為理念所設計的教學方案已獲初步成效,然規模仍不夠大,亟待更多具實徵性的長期實施成效,方足以提供具說服力的證據。
大多數的學者,無論是在普通教育界或特殊教育界,都有一個共同的看法,就是不論特殊兒童在何種教育體系下接受教育,最重要的是教育品質。
所以教育改革的重心在於如何提供學生高品質的教學。
尤其對特殊兒童而言,提供他們適當的教育服務,不僅是特殊教育教師的責任,普通教育教師也應共同承擔教育特殊兒童的責任。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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