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心理學】 ObjectivePsycholog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狹義的客觀心理學指一九○○年前後,由蘇聯巴夫洛夫(I.P.Pavlov,1849~1936)與貝克特瑞夫(V.M.Bekhterev,1857~1927)等人所倡導的心理與行為問題研究,後來貝克特瑞夫改稱為反射動作學(Reflexology)。
他們反對心理學的假設性概念(construct)與內省所得的資料(introspectivedata),力主以完全客觀的研究方法(特別是生理學方法),探討中樞神經作用下的制約反射(ConditionedReflex)等相關問題。
廣義的客觀心理學泛指以客觀方式解釋心理活動的心理學,因此除了反射動作學之外,二十世紀以來的實證研究取向,並強調重複驗證的科學心理學均屬之。
強調心理學必須以可觀察行為為研究對象的行為主義者,儘管對於意識、思想、驅力等內在心理作用問題,有的主張不予探討,例如華生(J.B.Watson,1878~1958),有的則使行為理論化,例如郝爾(C.L.Hull,1884~1952),但都屬於客觀主義的心理學者。
一九八○年代以來的部分認知心理學,將意識作用列為重要的研究主題,使得客觀心理學超越了行為主義的範圍。
因此使得客觀心理學,不侷限於客觀主義、決定論或化約主義的心理學範圍。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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