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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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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1 22:25: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武學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武學為宋、明官學之一。

 

據〔續資治通鑑長編〕,宋仁宗慶曆三年(1043)五月丁亥,置武學於武成王廟,以太常丞阮逸為武學教授。

 

武學既立,議者以為古名將如諸葛亮、羊祜、杜預、裴度等,豈嘗專學孫子、吳起,立學無謂,故亟罷之。

 

同年八月戊午,遂罷武學;

 

改武學教授、太常丞阮逸兼國子監丞,其生有願習兵書者,許於國子監聽讀。

 

神宗熙寧五年(1072)六月乙亥,樞密院奏乞復武學於武成王廟,詔許以尚書兵部郎中韓縝判學,內藏庫副使郭固同判,賜食本錢萬緡,生員以百人為額,選文武官知兵者為教授。

 

使者未參班與門蔭、草澤人召京官保任,人才弓馬合格,准入學,習諸家兵法。

 

教授編纂歷代用兵成敗、前世忠義之節足以訓者,講釋之。

 

願試陣隊者,量給兵伍。

 

在學三年,具藝業考試等第推恩,未及格者,逾年再試。

 

凡試中,三班使臣與三路巡檢、砦主,未有官人與經略司教隊、差使,三年無過,則升至大使臣,有兩省、待制或本路鈐轄以上三人保舉堪任將領者,並兼諸衛將軍,外任回,歸還衛班。

 

此外,徽宗崇寧三年(1104)九月壬辰,詔諸州學別為齋含,教養材武之士,隨人數多寡,許令入學,並依進士法,其考量選校試升補,依武學條制另定考選升貢法,倣儒學制,其武藝絕倫、文又優特者,用文士上舍上等法,歲貢釋褐;

 

中等仍隸學俟殿試。

 

其後,或廢或興。

 

明代亦曾設武學,據〔明史.選舉志〕,太祖洪武時置大寧等衛儒學,教武官子弟。

 

正統中,始命兩京建武學。

 

毅宗(思宗)崇禎十年(1637),令天下府、州、縣學皆設武學生員,提學官一體考取。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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