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蒲斯】 Lipps,Theodor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李蒲斯(1851~1914)德人,在波昂等地接受教育,也先後在波昂、布萊斯洛(Breslau)和慕尼黑(Munich)等地大學任教。
一八九六年負責慕尼黑的心理學會,使其業務蒸蒸日上;
同年,與司坦普(C.Stumpf,1848~1946)擔任第三屆國際心理學會議(TheThirdInternationalCongressofPsychology)的共同主席。
李蒲斯研究領域廣泛,其著作也見於各種領域,包括文學(以悲劇為主)、古植物學、倫理學、邏輯、眼睛錯覺、機智與幽默、催眠術、和諧音與不和諧音等。
他是奧地利學派(AustrianSchool)的外圍成員,把邏輯視為心理學的一支,而認為心理學就是藉邏輯將哲學科學化。
他最為人所熟知的是有關美學欣賞的「移情理論」(empathytheory),載於〔空間美學〕(SpatialAesthetics,Raumästhetikundgeometrishoptische),並著有〔美學〕(Aesthetics,Asthetik,1903~1906)。
李蒲斯認為美學的感受是觀賞者對作品的投射作用。
投射作用呈現出四種不同的型態:第一種是一般統覺的移情作用:把一般物體生動化,如看一條線時,把它視為一種「移動」狀態;
第二種是經驗的移情作用:把自然物體擬人化,如說一條「呀呀學語」的小溪;
第三種是情緒的移情作用:把個人的感受加諸顏色或音樂,如說「熱情的紅色」、「憂鬱的藍色」和「勝利進行曲」;
第四種則是對於生物體外在可見的表象產生的移情作用:把一個人的姿勢或行為解釋成為內心世界的表徵。
李蒲斯認為美就是透過這四種移情作用,欣賞者與客體二者之間所產生的交互作用結果。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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