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圈理論】 Kulturkreislehr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文化圈理論是主張文化圈觀念的文化人類學理論,盛行於二十世紀初,倡此理論者多為德、奧傳播論人類學者,代表人物是格雷布納(FritzGraebner,1887~1934)和史密特(WilhelmSchmidt,1868~1954)。
格雷布納並未使用「文化圈」一詞,而是用「文化叢」來指稱一個地區各族群共有的文化元素組合,相當於所謂的文化圈概念。
格雷布納的理論以地理空間為基準,主張分布在同一地區、文化特質類似的多個族群,應視之為來自相同的文化源頭,亦即這些族群是同一文化的擴散,是屬於同一個文化叢。
要確定一地區的各族群是否為同一文化叢,必須根據各族群間文化類似的程度。
格雷布納提出二個確定標準。
一是型態的標準,即是類似的特質必須是緣於人為的創造,而不是事物本質的必然結果,也不是由於材料性質或環境因素所造成。
確定的說,這項特質必須是人為獨特創造的結果,不是由於客觀因素限制而成,如此才能推論各族群這一特質的類似是由於承襲自同一源頭;
倘若這個特質的型態是客觀因素造成的,即使各族群在這點上有類似性,卻不能說是由於來自共同的源頭,因為各族可能毫無關係,只是在同樣的客觀條件下,不約而同地造出相同型態的事物。
二是量的標準,即是必須有相當數量的相同處,才能推論具有近似的文化性質,否則少數的相同可能只是偶然的巧合。
比較完整的文化圈理論是由史密特提出,他對格雷布納的觀點加以補充和修正,並提出更多研究成果,使此理論在當時頗受矚目。
他特別強調文化圈所包含的各文化質素間,並非零散無關,而是相關聯、具有整體性的。
史密特認為古代民族的遷徙是全部文化的遷移,是整套文化的向外擴展。
所以今人要探討文化圈的範圍,不能僅依個別的類似來判定,而須成組地進行比較,才能確知所研究的族群是否具有相同的格調,以確定其屬於同一文化圈。
文化圈理論在本世紀初頗為盛行,然而由於方法上的困難,不易確定族群文化是否相似,且文化相似者亦無足夠證據斷定其為遷徙結果,而僅能做有限的推論,所以此論很快便沒落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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