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部(韓國)】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韓國文教部為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所成立的中央教育行政機關,掌理有關教育、科學及教科書之行政事務,並視導及監督地方教育行政機關。
一九四五年韓國擺脫日本統治,隨即由教育界代表組成韓國教育委員會及中央教育計畫委員會兩個諮詢團體,政府當局在與這兩個團體協商之後成立學務局,作為中央教育行政機關。
一九四六年三月政府將學務局提升為文部省,一九四八年八月韓國政府正式成立,制定公布政府組織法,正式設立文教部。
文教部的職權時有增減,唯始終擁有很大權限,根據金梁垣的歸納,其具體職權有下列十六項:1.規定各級學校的設立及設施標準。
2.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課程標準或應修業年限。
3.研擬或編輯高中、國中及國小的教科書。
4.規定各級學校校長、副校長、督學、主任督學的任用辦法。
5.規定各級學校教師資格檢定辦法。
6.規定公立及私立學校設立、變更、及停辦的標準辦法。
7.推行各級教師進修教育及訂頒相關辦法。
8.視察監督地方教育行政機關。
9.辦理全國體育行政及推廣體育活動。
10.擬定教育政策及管理中長期教育計畫。
11.監督、監察地方教育財政管理。
12.制頒教育行政命令。
13.核定公立學校教職員之敘薪、考績、退休及撫卹案。
14.規定各級教師人事管理法。
15.充實各級學校之設施、教材及教具。
16.管理地方教育行政機關組織辦法。
文教部的組織屢經改變,自一九四八年創立以來,迄今已歷經四十餘次修訂。
該部首長稱為文教部長官;
下設次官(即次長)一人,襄助長官處理部務。
依韓國法制研究院所編〔文教法典〕記載,在一九八九年時文教部分設五局三室一課,即教育設施局、科學教育局、社會國際教育局、教職局、普通教育局、大學政策室、獎學編修室、企畫管理室及總務課。
此外,文教部並設有許多諮詢審議機構備供諮詢或審議相關事項,其中較為重要者有:文教政策諮問委員會、教育課程審議會、教育公務人事委員會、教員資格檢定委員會、教授資格審查委員會、科學教育審議會、中央產業教育審議會、特殊教育審議會、學術振興委員會等等。
文教部的組織如下圖。
現文教部已改制為教育部,專責教育行政,而不再負責文化行政。
(參見「文教部長官(韓國)」)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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