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第十一大學(法國)】 UniversityofParisXI(Fr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巴黎第十一大學係一九七○年時依據一九六八年的法國高等教育改革法案而建立,以取代在十二世紀成立的巴黎大學。
巴黎大學初始僅為一種師生公會,一二一五年時由教宗令諭確認,一七九三年時因法國大革命而停止,在一八○八年時由皇家大學的一所學院所取代,直至一八九○年時再度重建。
該校有學術與經濟的自主權,為國立機構,隸屬教育部,經費由國家政府提供。
其組織主要是由一些訓練和研究單位所組成。
管理組織的運作則由各委員所組成的大學委員會來推動,其中成員包含教授代表、研究員、學生、行政與技術人員等,也有從國營與私營部門中所選出非大學本身的委員代表。
科學委員會,職掌研究事務方面。
校長由大學委員會選出。
中央圖書館藏書二十五萬冊(據1989年統計)。
出版品有〔公報〕(雙月刊)。
該校研究重點在生物醫學、醫藥學、法律科學等。
每一個研究單位有學術和行政自主權。
大學本身也有二年工技學院方面的課程。
精密科學:大學理科研習和技術證書(D.E.U.S.T.)二年可得;
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D.E.U.G.)二年可得;
理學士學位於獲得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之後,一年可得;
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等碩士學位,則可在學士學位後一年取得。
專門性高等文憑(D.E.S.S.),於獲得碩士學位後一年可取得;
高等研習證書(D.E.A.)亦於獲得碩士學位後一年可取得。
至於博士文憑則於高等研習證書之後,二至四年內取得。
生物醫學:醫學博士為六年修業期限,外加一年醫院實習以及畢業論文。
不同範疇的專業醫學證書則於獲博士學位之後至少二年可得;
藥劑師則為四年修業期限外加一年實習;
醫藥博士則需有更進一步的專業研習證書與畢業論文。
人類生物學的碩士、博士的取得情況也是如此。
法律: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二年可得;
法學士學位三年可得;
碩士學位則可在學士學位後一年內取得。
高等研習證書獲得碩士學位後一年可取得。
至於博士文憑則於高等研習證書之後,二至四年內取得;
法律能力證書也是二年可得;
而大學技術證書(D.U.T.)也是學士後一年內可得。
該校與下列各國大學學術合作:胡志明市、萊昂、梅理達大學等。
校址:Centrescientifique,15,rueGeorgesClemenceau,91405OrsayCedex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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