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撥款】 FormulaFunding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所謂公式撥款,是指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補助,係依據某一(組)公式分配。
例如,英國〔一九八八年教育改革法案〕(EducationReformActof1988)要求地方教育當局(LocalEducationAuthority,LEA)制定補助中小學校與大學預算公式,其中,中小學的補助公式相同,而大學則有特別的補助公式。
美國的公式撥款用於州對地方學區的補助,但各州不同,主要可以分成六類基本型態,各型態均有不同的公式來計算,分別為:(1)齊頭補助(flatgrants),(2)州全額補助(fullstatefunding),(3)基準補助(foundationplan),(4)保證稅基補助(guaranteedtaxbaseprogram,GTB),(5)百分比均等補助(percentageequalizingprogram),與(6)學區財力均等化補助(districtpowerequalizingprogram,DPE)等。
在我國教育財政系統中,尚未完全形成一套公式撥款制度,八十二年以後,教育部補助縣市辦理國民教育才首先以公式計算各縣市間的分配比率,其公式如下:各縣市經費分配百分比=(人事費%+學校數%+班級數%)/3良好的補助公式必須具備下列三項標準:(1)公平,(2)效率(efficiency),與(3)效益(effectiveness)。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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