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於民國十一年(1922)四月三日成立於北平青年會,原名為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ChiuaNationalAmateurAthleticFederation),同年國際奧會第二十一屆巴黎大會中承認我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OlympicCommittee),王正廷先生則以我國家奧會主席身分當選為我國籍之第一屆國際奧會委員。
民國十三年八月,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在南京成立,經改選董事完全由國人擔任,即取代原有之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並為國際奧會所承認(英文會名未改),主席一職仍為王正廷。
政府遷臺後,先後由郝更生、周至柔、鄧傳楷、楊森、徐亨、沈家銘、鄭為元及張豐緒擔任主席。
民國六十二年七月十七日,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改組為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及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兩個組織,分別負責推展國外及國內的體育活動。
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以推展全民運動,發揚奧林匹克精神,增進與國際奧會及國內外各運動團體之聯繫為宗旨,其任務如下:1.發展全民運動事項;
2.參加或主辦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區域性運動會事項;
3.與國際奧會、各國家及地區奧會、各國際運動總會及各地區性運動組織之聯絡與協調事項;
4.編譯有關奧林匹克運動書刊事項,並採取適當措施保護「奧林匹克」之名稱、標誌及會徽;
5.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事項;
6.舉辦其他奧林匹克活動事項。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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