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科書編審委員會】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中小學教科書編審委員會為國民政府教育部於民國二十二年(1933)五月設立的負責中、小學各科標準教科書編審的專門機構。
成立時,聘吳稚暉等為編審委員。
該委員會的職責是:代表國家統一編輯、審定中小學各科教科書。
其具體運作程序是:根據教育部頒布的課程標準,編寫各科教科書,編成後送請有關專家審校,然後呈教育部核定付印。
初版教科書稱為暫行本。
出版後一方面繼續送請國內各科專家及部分中小學教師(多為師範院校之附屬中、小學教師)審閱,廣泛聽取意見;
同時在教育部指定之若干中、小學進行實驗教學,並對成效作客觀之研討。
隨後彙集上述兩方面之意見對初版教科書加以修正。
修訂後的版本稱作修訂本。
修正數次後,各方不再有異議,方定為標準本。
中小學教科書編審委員會於民國二十三年(1934)、二十七年(1938)兩度改組,擴充編審委員。
三十一年(1942)併入國立編譯館。
除上述委員會外,國民政府教育部還於民國二十五年(1936)七月成立教科用書編輯委員會。
該機構下設中學教科用書、小學教科用書、民眾讀物、青年讀物四個編輯組。
其主要任務是:根據教育部所頒標準及教學大綱,編輯或修訂中小學教材;
次要任務是編輯部分通俗讀物。
此機構編輯、修訂教科書之功能與中小學教科書編審委員會類似,但不像後者那樣享有對中小學教材之審定權。
故其權限、影響亦較後者為小。
該機構亦於民國三十一年(1942)與中小學教科書編審委員會一起被撤銷後,相關工作併入國立編譯館。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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