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知論】 Agnostic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不可知論是對知識採取相對的看法,尤其在宗教領域中的主張,認為不論在理論上或實際生活中,我們都不可能知道上帝是否存在。
與不可知論相對的是有神論及無神論。
不可知論又分為消極的與積極的兩種。
消極的不可知論者既不接受「上帝存在」這個命題,也不承認「上帝不存在」,但並不認為這兩個命題是錯的。
對上帝是否存在的問題,消極的不可知論者很單純地不知道誰是誰非,於是採取一種不置可否的態度。
積極的不可知論者則認為,無論是有神論或無神論的主張都立腳不穩,只有採取不可知的立場。
「不可知論」這個名詞是由英儒赫胥黎(T.H.Huxley,1825~1895)所創。
在赫胥黎所處的時代,一方面宗教的影響力還很大,一方面哲學和科學正蓬勃的發展。
在哲學中,休姆(D.Hume,1711~1776)和康德(I.Kant,1724~1804)以及實徵主義都有很大的影響力,他們主張人的理性有限,不可能超越經驗範圍去建構知識;
在科學方面,達爾文(C.Darwin,1809~1882)的進化論已甚囂塵上,且史學家又一再質疑〔聖經〕的記載。
於是在一方面質疑上帝究竟是否存在,一方面肯定上帝存在的情況下,赫胥黎便採取了不可知的說法。
十九世紀末期成為英國認識論的一支;
綜合哲學家斯賓塞(HerbertSpencer,1820~1903)的認識論中,提到了不可知論(agnosticism)。
斯氏在其所著的〔第一原理〕(TheFirstPrinciples)中,將人類的認識領域區分為可知的領域及不可知的領域:他認為前者是人類經驗認知的範圍,可以經由經驗活動來形成知識,建立起科學的知識;
這領域是科學方法縱橫其間的領域,人們經由經驗的認知方法,獲取相關的經驗性知識。
至於不可知的領域,則是宗教信仰馳騁的領域;
人們認知的活動,主要是經由直覺的、信仰的活動為之。
因此,在不可知的領域,人們無法建構起科學的知識。
依斯賓塞的觀點,科學是可知界的解釋者,宗教則是不可知界的解釋者。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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