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是大陸地區對小學生日常行為基本要求的規定,是根據〔小學生守則〕制定的。
一九八八年八月十日由國家教育委員會頒發(試行稿)。
該規範共二十條,內容如下:(1)尊敬國旗、國徽;
會唱國歌;
升國旗、奏國歌時,要肅立、脫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2)尊老愛幼,友愛同學,平等待人。
主動幫助有困難的人和殘疾人。
要尊重他人的民族習慣。
(3)尊敬師長,見面行禮,主動問好,要用尊稱,不直呼姓名。
(4)孝敬父母,聽從父母和長輩的正確教導,不任性;
外出或回到家要打招呼。
(5)待人有禮貌,會使用禮貌用語;
不打架,不罵人;
到他人房間要先敲門,經允許再進入;
不打擾別人的工作和休息。
(6)遇見外賓要有禮貌,熱情大方,不圍觀尾隨。
(7)誠實,不說謊話,有錯就改;
答應別人的事要努力做到;
不隨便拿別人的東西,借東西要還;
損壞公物要賠償,拾到東西要歸還失主或繳公。
(8)不挑吃穿,不亂花錢;
愛惜糧食和學習生活用品,要節約水電。
(9)穿戴整潔;
經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頭,早晚刷牙漱口,飯前使後洗手;
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
(10)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逃學,有病有事要請假。
(11)課前準備好學習用品;
上課專心聽講,大膽發言,不懂就問,發言先舉手,回答問題聲音響亮;
課間做正當遊戲。
(12)課後認真復習,按時做作業,書寫工整,卷面潔淨,獨立完成;
考試不作弊。
(13)堅持參加課內外體育活動,認真做廣播操和眼保健操;
讀寫姿勢要端正。
(14)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勞動,認真做值日,不怕髒、不怕累。
(15)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衣物用品要擺放整齊,學會收拾房間、洗衣服、洗刷餐具、做簡單飯菜等家務勞動。
(16)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是人行橫道;
不在公路、鐵道、碼頭玩耍和追跑打鬧;
不違章騎車。
(17)乘公共車船要主動購票;
主動給老幼病殘讓座;
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秩序;
觀看演出時不隨便走動,要保持安靜,演出結束時要鼓掌致謝。
(18)愛護公共財物,愛護花草樹木和莊稼;
不在建築物和文物古蹟上塗抹刻畫;
保護有益動物。
(19)不玩火、防觸電、防溺水、不做危險性遊戲。
(20)要看有益的圖書、報刊、錄像(錄影帶);
不吸菸、不喝酒、不賭博、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
遇到壞人壞事要主動報告,敢於鬥爭。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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