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共名】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大共名一辭見於〔荀子.正名篇〕,意指所有存在事物的共同通名,猶如現在所說的「種類」等名。
〔正名篇〕說:我們藉著感官知覺與心知以認識外物,辨別事物的異同;
然後根據異同,給予事物名稱。
如果給予一個名稱(單名)就足以說明該物,就給一個名稱(如說:「刀」可以切菜);
如果一個名稱尚不足以說明該事物,則給予兩個名稱(兼名)(如說:「快刀」斬亂麻)。
如此「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
雖共,不為害矣」,也就是說單名與兼名(刀與快刀)相容不避的部分,就是「共」(在這裡也就是「刀」)。
雖然各種單名、兼名(如菜刀、柴刀等)有相共之處,但也各自有其使用的不同,彼此並不相害。
於是〔正名篇〕說:「知異實者之異名也,故使異實者莫不異名,不可亂也,猶使同實者莫不同名也。
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
物也者,大共名也。」
也就是說:知道實質不同的事物,應當有不同的名稱,因而給予實質不同的事物不同的名稱,不可淆亂,猶如給予實質相同的事物、相同的名稱一樣,因此萬物雖然森然羅列,也可以一個名稱概括遍舉其相同者,如「物」就是所有事物的共同名稱,也就是「大共名」。
由以上〔正名篇〕所說的可知,「大共名」是普遍的、外延最大的名詞,可用來遍舉所有這一類存在事物,但不能提供事物的細節與別相。
至於「大別名」與「大共名」相對,則較共名更為具體、殊別,能提供部分細節與別相的訊息(參見「大別名」)。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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