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師(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人民教師」是大陸地區在較正式或莊嚴的場合(包括官方文件)中對從事教育工作的專業人員(尤其是中、小學教師)的一種通稱。
一九四九年後,大陸地區的許多機構或報刊雜誌等在其名稱前均冠之以「人民」之名(如「人民政府」、「人民廣播電臺」、「人民出版社」、「人民日報」等),其原意為突出其「為人民服務」(毛澤東語)的宗旨及性質。
這一作法遂成為一種時尚。
影響所及,教育亦常稱作「人民教師」。
這一稱呼的由來與原蘇聯的影響也有關係。
在原蘇聯領導人及教育家的文章中,常將教師稱為人民教師。
如列寧曾要求將蘇俄「人民教師提高到從未有過的……崇高的地位。」
在大陸地區,「人民教師」還可成為對成績卓著的模範教師授予的榮譽稱號。
一九八六年九月九日,國家教育委員會和中國教育工會作出「關於表彰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的決定」,其中提出:「為了充分肯定廣大教育工作者對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的重大貢獻,激勵人民教師的光榮感和責任感,發揚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國家教育委員會和全國教育工會決定,於今年教師節(按:九月十日為大陸地區的教師節)表彰全國教育系統一千名先進個人。」
「受表彰的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個人享受部級勞動規範待遇並頒發「人民教師」獎章和證書,以資鼓勵。」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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