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論】 Mon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一元論是指相信整個宇宙是由一種本質生成的學說,亦即是指任何一種學說其主張唯一本質,或一個世界,或一個實在做為探究的根據。
而這唯一的本質其有不變或不可分,或無區別的特性。
一元論由希臘文monos所衍生,其原意為單一,是主張萬物同源的學說。
在這種學說中,唯物論者認為一切事物,包括精神都是物質的。
唯心論者則相信萬物,包括物質皆是精神的。
中性論者則強調不論精神的或物質的都是由中性的元素所組成;
心與體也一樣,不同形態是因為組成的方式不同所致。
一元論是形上學的觀點之一,強調單一性或存在的一致性。
堅持單一本質在時間上有不變性,在空間上有不可分性,在本質上有一致性。
這個觀點在蘇格拉底(Socrates,470~399B.C.)前的哲學家,如芝諾芬尼(Xenophanes,570~480B.C.)反對多神論(polytheism)而堅信一神論(monotheism)。
芝氏認為構成宇宙的本質是神,神是一而不是多。
神的本質一致且不變,無生亦無滅,是唯一的永恆存有。
芝氏的弟子巴門尼底斯(Parmenides,540~470B.C.)發揚其師一元論的宇宙觀,認為「非有」絕不存在,「絕對有」才存在;
宇宙的本質即存有,存有是永恆、不動、不變、繼續、且唯一的,是一個完整的全體,是絕對的,也是自足的。
巴氏的學生美利蘇斯(Mellissos,fifthcenturyB.C.)認為「有」不論在時間或空間上,都是無限的,同時又是唯一的、不變的,且是不動的。
各事物的多樣化與運動,都是感官的錯覺。
這些哲學家認為宇宙是互相有關的單一系統,沒有真正的多數性,也沒有更替的空間,宇宙的本質是純一的。
一元論的主張與發展之形成雖然很早,但一元論這個用語首先是由吳爾夫(ChristianWolff,1679~1754)所用。
他分哲學家為懷疑論與獨斷論二派,又將獨斷論分為三元論與一元論。
在一元論中有唯心論與唯物論,用一元論來解釋凡事物以心或精神為主的有觀念論(idealism)及心智論(mentalism),解釋凡事物以物質為主的是唯物論(materialism)。
一元論後來常用來說明心與物(mindandmatter)不可分的關係,主張心物相輔相成的生長,趨於完美的一致性,於是將二元統合於一元。
例如詹姆斯(W.James,1842~1910)所提的中性一元論之絕對一致說的主張;
堅信唯一絕對理念的哲學家黑格爾(G.W.Hegel,1770~1831),主張絕對至上的善,宇宙萬物朝著絕對理念的善發展,必能達成完美的一元。
謝林(F.W.J.Schelling,1775~1854)以自然生成的原理說明生命朝著完美,以藝術為例,首先要融和同化主觀與客觀,逐漸引導人邁向絕對唯一的完美境界。
斯賓諾莎(B.Spinoza,1632~1677)認為神乃萬物之內在因,神是自身能生產的自然,宇宙萬物則為神所生產的自然。
宇宙萬物之奮進逐漸達於神境,接近斯氏所謂的本體即神,神即自然的一元論;
他相信實體其有無限與永恆的屬性,精神與物質本是相通的,其顯現也是一致並行的,可說有心必有物,有物必有心,所以有人稱斯氏為平行的一元論,也有人稱之為雙向的學說。
這種學說堅持心身由相同的本質所構成的,相互依存而有其一致目的。
到了十九世紀,一元論被漸趨廣泛且產生了似乎有系統但意義卻不很清楚的現象。
這現象是有人根據產生一事物前後關係來陳述所謂前後一貫的各種變化,以解釋所有現象。
以致有將所有現象簡化為單一的原則,或者以一個原則解釋所有現象,或者以一個整體實在來陳述,便稱之為一元論,因其意義不清,而有過分簡單或籠統的弊病。
如實體的一元論盡量提供許多實體,再由屬性的一元論來分辨各種實體存在的屬性,即是一例。
從邏輯的觀點看,實體的一元論和屬性的一元論是各自獨立的。
但從許多哲學家的學說中卻發現實際結合的各種情形。
實體的一元論的理論認為明顯的多樣實體,即是真正由單一實體在不同的狀態或不同觀點所顯示出來的。
像斯賓諾莎所主張的神(God)或自然(Nature),和布萊德利(F.A.Bradley,1864~1924)所主張的絕對,即是典型的實體的一元論。
斯賓諾莎的倫理學是實體的一元論的古典式說明,證明僅能有唯一的自我存在與獨立的事物。
但是斯氏反對屬性的一元論,不論所有存在的實體是多或是一,均有其單一的終極性,相信只有一個的無限真實屬性。
萊布尼茲(G.W.Leibniz,1646~1716)則持相反的看法,接受屬性的一元論,而否認實體的一元論,主張所有的單子(monads)都是單一,亦即靈魂的存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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