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現代舞蹈】 PostmodernDance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現代舞
後現代舞蹈一詞之產生,應可歸功於美國舞蹈家瑞娜(YvonneRainer),她為了與當時的現代舞作區隔,首先明確指稱出後現代舞蹈,並首見於美國《戲劇評論》探討後現代主題的文獻資料中。
所謂的後現代舞蹈,其精神與態度主要是對講究邏輯線性發展、注重嚴謹形式、強調理智理性之現代舞的反動、反叛及顛覆,故後現代舞蹈呈現多元面貌,很難歸納、定義,但一般而言,後現代舞蹈家較喜以遊戲、反諷的手法,來突顯其與現代舞的「一本正經」「追求典範」之差異。
以瑞娜為首包括布朗(TrishaBrown)、高登(DavidGordon)、派克斯頓(StevePaxton)等人在內,於一九六○年代初,接受了鄧恩(RobertDunn)編舞課的啟發與帶領,在紐約傑德森教堂(JudsonChurch)開始發表實驗性作品,並以其為根據地,結合各類藝術人才共同創作演出,將當時音樂、美術領域之即興、偶發、機率等藝術觀念引入舞蹈的具體實踐之中,是後現代舞蹈的起源,也形成後現代舞蹈不刻意營造、回歸日常生活、崇尚自然極簡、著重過程經驗、企圖打破「藝術」與「生活」關係界線的美學觀。
有關後現代舞蹈,班斯(SallyBanes)的著作《TerpsichoreinSneakers:Post-ModernDance》(1987)從脫離、分析、隱喻和玄學、內容復興等四個時期作劃分介紹,頗值得參閱。
如今儘管舞蹈家對自己的歸屬認同見仁見智,但後現代舞蹈一詞確實已經廣泛運用於舞蹈界,且在世界各個角落永遠存在不斷探索實驗、尋找新的語彙、新的可能性的舞蹈人。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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