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浪舞】 Branle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世界舞蹈
舞名。
勃浪舞(Branle)一詞,在英文中稱《布勞爾》(Brawl),義大利文中稱《布蘭杜》(Brando),西班牙文中稱《布蘭》(Bran)。
為法國十二、十三世紀時波亞圖(Poitou)地方一種圓舞,屬於卡羅爾(Carole)舞中之一型(連接成圓之圓圈舞並有歌唱伴和)。
勃浪舞係在戶外表演。
舞者以手相攜,或以手指相勾。
《勃浪勒》(Branler)一詞意為搖擺,表示圓圈舞由左向右然後由右向左,輪流轉動之動作。
向右時之步伐甚小,因而圓圈逐漸向順時鐘方向轉動。
成圓圈時,舞者均男女成對轉動,女左男右。
通常勃浪舞之節拍為兩拍子,一種極為嚴肅之舞蹈,由年長者擔任舞者,表演時安詳而順暢。
而三拍子的《愉快勃浪舞》(BranleGai)與《布阿多勃浪舞》(BrnaledePoitou)則為活潑的舞蹈,圓圈一直向左轉動。
已婚之年輕夫婦,可以跳此舞。
而最年輕之男女,則跳《布古阿尼勃浪舞》(BranledeBourgoyne),舞步更為輕鬆而快速。
另有《歐爾特.巴羅阿勃浪舞》(BranledehaultBarrois)則需不斷跳躍,同時以手臂與肩部表達動作。
阿爾波(Arbeau)在其所著之《舞蹈圖譜》(Orchesographie,1588)一書中,有關於如何跳勃浪舞之說明。
《勃浪舞》在法王路易十三(LouisⅩⅢ)及路易十四(LouisⅩⅣ)之時,在法國各地極為流行。
在宮廷中《勃浪舞》成一種儀式舞蹈,作為舞會開場之用。
目前《勃浪舞》作為一種土風舞,在法國若干地區仍有演出。
在英國伊麗莎白女王一世(QueenElizabethⅠ)時,宮廷中頗為流行,直至查理二世(KingCharlesⅡ)時,惟形式稍有改變。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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