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奏】 Accompaniment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舞蹈與人文
音樂術語。
伴奏是音樂背景的提供。
從音樂的角度來看,伴奏主要任務是營造音樂氣氛、來襯托主奏並輔助樂曲的進行。
伴奏技巧有難易之分,極為簡單者,只用基本和弦襯托旋律,如民謠的吉他伴奏。
伴奏技巧很複雜者,它有時輔助主奏,有時又與主奏形成對比或發展為復格式的旋律和聲對位效果。
稱此伴奏為「必要主奏」(AccompanimentoObligato)。
舞蹈的伴奏是以音樂來營造舞蹈的氣氛,輔助舞者動作或劇情之進行為主。
各民族的舞蹈都有其伴奏;
有些是用歌聲伴奏,有些則用樂器伴奏。
伴奏的音樂分有固定旋律,及臨時即興者。
一般舞蹈伴奏是由音樂家現場擔任,但舞者也可用拍掌、踏腳或響板、鈴鼓等邊舞邊奏。
有些宗教禮儀舞蹈對伴奏者有嚴格的性別規定,例如澳洲和非洲肯亞的土著,其舞蹈伴奏只能由男性擔任。
巴洛克時期的舞蹈非常與音樂的配合。
舞步的節奏和舞句的長短完全與音樂同步進行。
當時舞蹈教師同時也是音樂家、作曲家,如盧利(J.B.Lully,1632-1687)、拉摩(J.B.Rameau,1683-1764)等。
在這時期的舞蹈伴奏樂器以弦樂器為主,可加入鼓(Tubor)和笛子等。
十七∼十八世紀的劇院設有舞蹈學校訓練舞者,舞蹈教學也有嚴格統一的體系,舞蹈教師開始雇用舞蹈伴奏。
十九世紀鋼琴性能增大,可同時演奏多部旋律與複雜的和聲音程,音量與音色變化也方便控制,較其他樂器更俱多樣性功能,可成為最普遍的舞蹈伴奏樂器。
二十世紀現代音樂出現後,許多舞蹈家開始探索打擊樂器的音色及伴奏方法,如魏格曼(M.Wigman,1886-1973)和拉邦(R.Laban,1879-1958)等。
他們也探索無音樂伴奏舞蹈;
韓福瑞(D.Humphrey,1895-1958)在《水舞》(WaterStudy)中以舞者呼吸聲為動作的伴隨。
巴蘭欽(G.Balanchine,1904-1983)與斯特拉溫斯基(I.Stravinsky,1882-1971)的合作讓舞蹈完美地詮釋出音樂的內容與精神。
凱基(J.Cage,1912-1992)與肯寧漢(M.Cunningham,1919-)合作,開發了音樂與舞蹈可以各自獨立又能同時進行的可能。
歐美新音樂如具象音樂(ConcreteMusic)、電腦音樂的發展,更開啟了電腦科技音樂與舞蹈伴奏的可能。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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