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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種聰明與一種最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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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1 22:06: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五種聰明與一種最笨

 

陶淵明有(責子)詩,描述自己五個兒子有多笨,詩末說:「天運茍如此,且進杯中物」。
 

後人讀此詩,都以為他兒子真的很笨,但作詩的用意卻有多種解讀:一說,是對兒子期望甚高,寫詩是為了刺激他們用功上進;二說,是詩人慈祥戲謔,兒子笨並無損天倫之樂;三是勘破 世情,國都亡了,兒子再笨也無妨。
 

筆者對這詩卻有一新解。
 

也許,那些兒子並不笨,只是平平。
 

也許,陶淵明是在鄰里泡茶時,聽到在 座競相炫耀小孩聰明,有點受不了,才故意這麼寫。
 

這是人性:誇耀有接力效應,有人接才會臉紅脖子粗。
 

甲說兒子數學好,乙就忍不住說女兒作文強,丙本來想接 口我家寶貝數學、作文都呱呱叫,不期然冒出一個陶淵明,笑咪咪細數五個兒子五種笨相,甲乙丙就都誇不下去了。
 

「聰明」一詞多義。
 

父母愛誇小孩聰明,反映「人皆有子望聰明」。
 

有意思的是,在成人世界,聰明卻常常不是好標籤,有時甚至值得惋惜,「他敗就敗在太聰明」之類的。
 

聰明外露是大忌,賣弄聰明最惹人厭。
 

怪了,為什麼希望小孩聰明,卻不希望他長成「聰明人」?難道只要拿到學位進入社會,聰明就完成階段性任務,應該用完即丟嗎? 當然不是,問題是出在一詞多義。
 

聰明小孩的對應是笨小孩,聰明人對應的卻不是笨人,而是老實人。
 

一例:王熙鳳的「機關算盡太聰明」和蘇東坡的「我被聰明誤一生」,同樣兩個字,指涉就天差地遠。
 

「聰明」可譯成不只一個英文單字。
 

檢視這些字詞的出處或語源就可以發現,聰明的確具有多種面向,絕對不是耳聰目明那麼簡單。
 

最常見的「smart」,本來的定義就讓人大吃一驚。
 

它是德文「Schmerz」的表親,意思是痛苦。
 

莎士比亞作品中這字共出現九次,全是疼痛之義。
 

聰明和 疼痛有何關係?字義演化過程是如此:先在中世紀轉借為刻薄,因為刻薄令人痛,再從刻薄轉借為口齒伶俐,到最近兩百年才轉借為聰明。
 

這字的身世讓我們恍然大 悟:難怪聰明人不討人喜歡,因為聰明等於製造痛苦。
 

王熙鳳之所以「太聰明」,就因為她是製造痛苦的高手,她也頗以此為榮,才會在惡整賈瑞之前說:「幾時叫他死在我手裡,他纔知道我的手段」。
 

這種與老實做對應的聰明,其實就是心術、權謀。
 

這種聰明的層次很低,只是一己之私的輔助而已。
 

外文對聰明的註解,另一個也很常見的英文單字「clever」,本義是「善於奪取」,亦給人蠻荒時代優勝劣敗的聯想。
 

原始人之異於猿猴,其一是拇指的演化。
 

善奪取者拇指最矯健,遂引伸為聰明之義。
 

中文說「賣弄聰明」,英文稱這種人為「wise guy」。
 

在現代的其他用法上,wise 只能譯成智慧,不能譯成聰明了。
 

莎士比亞的時代卻不是如此,wise依然有聰明之義,語源與 vision 相同,意即用眼睛看。
 

無獨有偶,人類的學名「智人」(Homo sapiens),其中 sapiens 來自拉丁文動詞 sapere,意即用舌頭嘗。
 

獸眼亦能看,獸舌亦能嘗,獸腦將眼舌經驗化為知識的能力卻萬萬不及人腦。
 

從經驗學習的能力是第二種聰明,層次已經比較高,超乎生物本能了。
 

後來人類發明了書寫,獸類更望塵莫及了。
 

書寫對知識的累積傳遞是一大助力,從此閱讀變成學習的最重要管道。
 

另一個 常用來形容聰明的單字「intelligent」,語源就跟閱讀有關。
 

其字根是拉丁文的 inter 與legere。
 

Legere 是「選擇、組合」,其第一人稱單數「Lego」(我選擇、我組合)今天已是知名的玩具品牌。
 

拉丁文「閱讀」就是假借gere這個字。
 

閱讀的重點本來就不在 眼球,就像玩樂高的重點並不在手指一樣。
 

如果沒有選擇與組合等腦內活動,一目十行也白搭。
 

Inter 的意義則是「二者或多者之間」。
 

換句話說,懂得「閱讀字裡行間」才算intelligent。
 

字裡行間的空白縫隙要讀出什麼?當然是自己的見解,知識除了 吸收還要再創,要「溫故而知新」,或顏回讓子貢自嘆不如的「聞一以知十」。
 

文明要進步,靠的都是這種聰明。
 

這第三種聰明是應該多多鼓勵被賣弄、被外露的,不然蘇東坡就不會留下雋永詩文,愛迪生也不會有那麼多專利發明了。
 

誇讚小孩聰明,英文亦常用talented 一字。
 

Talent 本為古希臘銀幣。
 

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說了一則寓言,說某人出行前給三僕人各一筆錢,領到五千的僕人用這筆錢另賺五千,領到兩千的另賺兩千,那領到一千的卻埋起來,在主人回來時原封不動挖出來歸還。
 

主人於是厚賞前兩位,把第三位咒罵一頓趕出家門。
 

Talent 後來有了「天賦、才智」之義,出處就是這則故事。
 

人不可偷懶,必須盡力把上天所賦予的發揚光大,不然上帝就會拿回去。
 

這是聰明的第四種定義:天賦不足恃,聰明還需要後天的努力。
 

聰明不值得炫耀。
 

所以,我才勸家長別誇小孩聰明,小孩聰明也不值得向人炫耀。
 

王安石《傷仲永》寫的,就是爸爸愛炫耀把聰明兒子害慘的悲劇。
 

資優生的英文是「gifted child」(獲得禮物的小孩)。
 

我們不是都有把禮物搞丟或弄壞的經驗嗎?所以聰明小孩要變笨是很容易的。
 

也許是不努力,也許努力錯方向,明明是數學天才,卻去考醫學院,諸如此類。
 

至於仲永不再聰明,最重要原因應該是沒志氣。
 

如果聰明之譽來得全不費功夫,小孩必會自以為可以天之驕子一輩子,怎可能專心致志做任何事?英文又有一字promising,專用來形容才華洋溢的年輕人,「a promising young man」,有時也用片語「full of promise」,嶄露頭角的女演員是「a young actress full of promise」。
 

Promise 是約定。
 

弦外之音,聰明是一場約定、一種承諾。
 

跟誰?未來、世界、造物者?也許都是。
 

但重點是,聰明絕對不是一己之私,發揮或埋沒隨自己高興。
 

仲永長大後 「泯然眾人矣」,是毀約,是背信,不只他損失,世界也有損失,跟他不認識的王安石才會那麼難過。
 

這是聰明的第五種意義:聰明不可只顧小我,對世界萬一沒貢獻就是毀約。
 

我們喜歡小孩聰明,當然不是要他長成後只懂心術。
 

但是,錯誤並不在心術本身,不然《孫子兵法》、《三國演義》這種書 就百無一用了。
 

重點是聰明應該與懷抱成正比,不該只想著升遷賺錢。
 

蘇東坡一輩子沒做大官,愛迪生一輩子沒發大財,他們若小鼻子小眼睛,也憂慮自己有無競爭力,就是大笑話。
 

因此我奉勸父母,如果小孩真的很聰明,千萬別對他講「努力用功,將來才能找好工作,賺很多錢」這種話。
 

這種話會在小孩尚不懂立志之前,懷抱就先縮成西瓜子那麼小。
 

父母應該說「聰明若不好好珍惜,一下就成了過眼雲煙」來警惕他。
 

小孩要先懂得珍惜天賦,時間到了才會慎選志向。
 

說到聰明不可只有私心,就要提idiot 這個字:白癡。
 

罵人笨極了,就用這個字。
 

其語源是希臘文,即一己之私之義。
 

原來,在古希臘羅馬,身為公民是莫大榮譽。
 

明明是公民,卻不參加會議也不去投 票,只顧自己過日子,希臘人就嫌他是idiot:自了漢。
 

羅馬帝國時期,這字變成罵人通用語,自了漢才被假借為笨蛋。
 

也就是說,最笨就是沒有公民意識。
 

聰明人既然具備一流的學習力與創造力,付出過人的努力就是理所當然,對世界做出過人的貢獻亦是理所當然。
 

聰明應該辛苦一點,因為和世界有一場約定。
 

就算不想太辛苦,最起碼,也應該做個好公民,具公德心,在乎公義。
 

不然,就與最笨沒有兩樣。
 

引用http://www.jkloha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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