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四十七賢集外科鈐下外科鈐下疔瘡四十八】
●齊氏曰:夫疔瘡者,以其瘡形如丁蓋之狀者是也。
古方之論,凡有十種,華元化之論,有五色疔,<千金方>說疔有十三種,<神巧萬全>其論頗同,然皆不離毒氣客於經絡,及五臟內蘊熱毒。
凡初生一頭,凹而腫痛,青黃赤黑,無復定色,令人煩躁悶亂,或憎寒頭痛,或嘔吐心逆,以鍼刺瘡,不痛無血,是其候也。
多因肥甘過度,不慎房酒,以致邪毒蓄結,遂生疔瘡。
<內經>曰:膏梁之變,足生大疔,此之謂也。
其治之法,急以艾炷灸之,若不覺痛者,鍼疔四邊,皆令血出,以奪命丹或回生丹從鍼孔之,上用膏藥貼之,仍服五香連翹湯,漏蘆湯等劑,疏下之為效。
若或鍼之不痛無血者,以猛火燒鐵鍼通紅,於瘡上烙之,令如焦炭,取痛為效,亦前藥,用膏藥貼之,經一二日膿潰根出,服托裏湯散,依常療之,以取平復。
如鍼之不痛,其人眼黑,或見火光者,不可治也。
此邪毒之氣入於臟腑故也。
<養生方>云:人汗入肉食,食之則生疔瘡,不可不慎也。
●立齋曰:此證多由膏梁厚味之所致,或因卒中飲食之毒,或感四時不正之氣,或感蛇蟲之毒,或感死畜之穢,各宜審而治之。
其毒多生於頭面四肢,形色不一,或如小瘡,或如水泡,或疼痛,或麻木,或寒熱作痛,或嘔吐惡心,或肢體拘急。
並宜隔蒜灸之,痛則灸至不痛,不痛灸至痛,若灸而不痛則明灸之,及鍼疔四畔去惡血,以奪命丹一粒入瘡頭孔內,仍以膏藥貼之,並服解毒之劑,或用荊防敗毒散。
若鍼之不痛無血者,宜用燒鍼治如前齊氏之法。
若不省人事,或牙關緊急者,以奪命丹為末,酒調灌之,候醒,更服敗毒散或奪命丹,甚效。
若生兩足者,多有紅絲至臍;生兩手者,多有紅絲至心腹;生唇面口內者,多有紅絲入喉,皆為難治。
急宜用鍼於血絲盡處挑破,使出惡血。
若紅絲近心腹者,更挑破瘡頭,去惡水以泄其毒,亦以膏藥貼之,多有生者。
若患於偏僻下部之處,藥力所難到者,若專假藥力,則緩不及事,惟灸之則大有回生之功。
疔之名狀,雖有十三種之不同,而治法但當審其元氣虛實,邪之表裏,庶不誤人於夭札也。
若專泥於疏利表散,非為無益而反害之。
凡人暴死者,多是疔毒,急取燈遍照其身,若有小瘡,即是其毒,宜急灸之,并服奪命丹等藥,亦有復甦者。
●又曰:脈浮數者散之。
脈沉實者下之。
表裏俱實者,解表攻裏。
麻木或大痛及不痛者,並灸之,更兼攻毒。
●操江張恒山,左足次指患之,痛不可忍,急隔蒜灸三十餘壯,即能舉步。
彼欲速愈,自敷涼藥,遂致血凝肉死,毒氣復熾。
再灸百壯,服活命飲,出紫血,其毒方解,腳底通潰,腐筋爛肉甚多。
及將愈,予因考績北上,又誤用生肌藥,反助其毒,使元氣虧損,瘡口難斂。
予回用托裏藥補之,喜其稟實,且客處。
至三月餘方瘥。
表甥居富,右手小指患之,或用鍼出血,敷以涼藥,掌指腫三四倍,六脈洪大,此真氣奪則虛,邪氣勝則實也。
先以奪命丹一服,活命飲二劑,勢稍緩。
余因他往,或又遍刺出血,腫延臂腕如大瓠,手指腫大數倍,不能消潰,乃真氣愈虛而邪氣愈盛也。
余回用大劑參,耆,歸,朮之類,及頻灸遍手,腫勢漸消。
後大便不實,時常泄氣,此元氣下陷,以補中益氣湯加補骨脂,肉豆蔻,吳茱萸,五味子,又以生脈散代茶飲,大便漸實,手背漸潰,又用大補藥五十餘劑漸愈。
薛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