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二十八 運氣類 十二臟神失守位邪鬼外干之刺352】
(《素問‧遺篇刺法論》)
黃帝問曰︰人虛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願聞刺法。
(全其真即保其神,神全則邪不能干也。)
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問﹗謂神移失守,雖在其體,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壽。
(虛而無邪,未必致死。
若神氣既虛,邪復干之,則夭壽矣。)
只如厥陰失守,天以虛,人氣肝虛,感天重虛,即魂游於上,(厥陰屬木,在人應肝,人之肝虛,復感天虛,則肝不藏魂。
魂屬陽,故游散於上。
神光不聚,而白尸鬼犯之,令人暴亡也。)
邪干厥大氣,身溫猶可刺之,(厥,逆也。
大氣,元氣也。
肝木失守,金邪犯之。
若神氣未脫,四肢雖冷,心腹尚溫,口中無涎,舌卵不縮者,尚可刺救復蘇。
後仿此。)
刺其足少陽之所過,(丘墟穴也。
肝膽相為表裡,故宜刺之。
舊注曰︰用毫針,於人近體暖針至溫,以左手按穴,咒曰︰太上元君,常居其左,製之三魂。
誦之三遍。
次呼三魂名︰爽靈、胎光、幽精。
誦之三遍。
次想青龍於穴下,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徐徐出針,令親人授氣於口中,腹中鳴者可治之。)
次刺肝之俞。
(肝俞,足太陽經穴,刺此所以補肝。
舊注曰︰用毫針,著身溫之,左手按穴,咒曰︰太微帝君,元英製魂,真元反本,令入青雲。
又呼三魂,各如前三遍。
刺三分,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三呼,復取針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之,即氣反而復活。)
人病心虛,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虛,(人之心虛,而遇司天二火失守,又或驚而奪精, 汗出於心,是為三虛,則神光不聚,邪必犯之。)
遇火不及,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黑為水色,火運不及則水勝之,故見黑尸鬼。)
可刺手少陽之所過,(陽池穴也。
手少陽為相火之經,故宜補之。
舊注曰︰用毫針,於人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曰︰太乙帝君,泥丸總神,丹無黑氣,來復其真。
誦之三遍。
想赤鳳於穴下,刺入二分,留七呼,次進一分,留三呼,復退留一呼,徐徐出針,手捫其穴,即令復活也。)
復刺心俞。
(足太陽經穴,刺之以補君火。
舊注曰︰用毫針,著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曰︰丹房守靈,五帝上清,陽和布體,來復黃庭。
誦之三遍。
刺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一呼,次進一分,留一呼,退至二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人脾病,又遇太陰司天失守,感而三虛,(土氣重虛,又或汗出於脾胃,是為三虛,則智意二神失守其位。)
又遇土不及,青尸鬼邪犯之於人,令人暴亡,(青尸鬼,木邪也,脾土虛者乃見之。)
可刺足陽明之所過,(沖陽穴也,刺此所以補胃。
舊注曰︰用毫針,著人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曰︰常在魂庭,始清太寧,元和布氣,六甲反真。
誦之三遍。
先想黃庭於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一呼,徐徐退出,以手捫之。)
復刺脾之俞。
(脾俞,在足太陽經,補脾也。
舊注曰︰用毫針,以手按之,咒曰;太始干位,總統坤元,黃庭真氣,來復來全。
誦之三遍。
刺之三分,留二呼,進至五分,動氣至,徐徐出針。)
人肺病,遇陽明司天失守,感而三虛,(肺與陽明皆屬金,人虛天虛,又或汗出於肺,是為三虛,而火邪犯之。)
又遇金不及,有赤尸鬼干人,令人暴亡,(赤尸鬼,火邪也。
金為火勝,故見赤鬼。)
可刺手陽明之所過,(合谷穴也。
肺與大腸為表裡,故當刺此以補金。
舊注曰︰用毫針,著人身溫暖,先以手按穴︰咒曰︰青氣真全,帝符日元,七魄歸右,今復本田。
誦之三遍。
想白氣於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進至五分,留三呼,復退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可復活也。)
復刺肺俞。
(肺俞在足太陽經,用針以補肺。
舊注曰︰用毫針,著體溫暖,先以手按穴,咒曰︰左元真人,六合氣賓,天符帝力,來入其司。
誦之三遍。
針入一分半,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人腎病,又遇太陽司天失守,感而三虛,(人之水臟、天之水氣既皆不足,又遇汗出於腎,是為三虛而腎神失守,土邪必相犯也。)
又遇水運不及之年,有黃尸鬼干犯人正氣,吸人神魂,致暴亡,(黃為土色,水臟神虛,故見土鬼。
神魂散蕩,若為所吸,多致暴亡。
若四肢厥冷氣脫,但得心腹微溫,眼色不易,唇口及舌不變,口中無涎,尚可救也。)
可刺足太陽之所過,(京骨穴也。
腎與膀胱為表裡,故當刺此以補水臟。
舊注曰︰用毫針,著人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曰︰元陽育嬰,五老反真,泥丸玄華,補精長存。
想黑氣於穴下,刺入一分半,留三呼,乃進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復刺腎俞。
(在足太陽經,用針補之。
舊注曰︰用毫針,先以手按穴,咒曰︰天玄日晶,太和昆靈,貞元內守,持入始清。
誦之三遍。
刺之三分,留三呼,次又進至五分,留三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
黃帝問曰︰十二臟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圓,恐邪干犯,治之可刺,願聞其要。
(十二臟各有其神,相通運用,故曰相使。
一有失位,則神光虧缺,是謂不圓。
邪因得而犯之,刺治之法如後。)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問至理,道真宗,此非聖帝,焉究斯源?是謂氣神合道,契符上天。
(天地之道,氣與神耳,人生之道,亦惟此也,故曰契符上天。)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心為一身之主,萬幾之舍,故神明出焉。
若情欲傷心,最為五勞之首,心傷則神不守舍,損抑元陽,夭人長命,莫此為甚,而實人所不知。
澄心則養神,抱元守一之道,端從此始。
此下十二臟相使及君主神明等義,詳臟象類第一章。)
可刺手少陰之源。
(神門穴也。
用長針,口中溫之,刺三分,留三呼,次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凡刺各經之源者,皆所以補之也。
後準此。)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肺藏氣,主行營衛,故治節由之。
若形寒飲冷,悲憂過度,則肺氣受傷,神失守位。)
可刺手太陰之源。
(太淵穴也。
用長針,口中溫之,以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動氣至,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氣強而勇,故號將軍。
性多變動,故主謀慮。
若恚怒氣逆,上而不下,則肝神受傷也。)
可刺足厥陰之源。
(太沖穴也。
用長針,於口中先溫,以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膽氣剛果,故官為中正而主決斷。
若大驚卒怒,其氣必傷,神光散失,病為惶懼膈噎等証。)
可刺足少陽之源。
(丘墟穴也,用長針。
溫於口內,先以左手按穴,刺三分,留三呼,進至五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膻中者,心包絡所居,相火之位,故為臣使。
衛護君主,故喜樂出焉。
若五情不節,皆能傷之,令人失志恍惚,神光不聚,則邪犯之。)
可刺心包絡所流。
(勞宮穴也。
用長針,於口中溫之,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脾為諫議之官,知周出焉,(脾藏意,神志未定,意能通之,故為諫議之官。
慮周萬事,皆由乎意,故智周出焉。
若意有所著,思有所傷,勞倦過度,則脾神散失矣。)
可刺脾之源。
(太白穴也。
用長針,口內溫之,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二分,留五呼,進至三分,留五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
胃為倉廩之官,五味出焉。
(飢飽失宜,飲食無度,偏於嗜好,其神乃傷。)
可刺胃之源。
(沖陽穴也。
用長針,於口中溫之,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食物至此,變化其形而出,閉結則腸胃壅滯,泄利則門戶不要,傳道失守,三焦元氣之所關也。)
可刺大腸之源。
(合谷穴也。
用長針,口中溫之,刺入三分,留三呼,進至二分,留一呼,徐徐出之。)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受盛水穀而釐清濁,故曰化物出焉。
清濁不 分,則小腸失其化矣。)
可刺小腸之源。
(腕骨穴也。
用長針,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三分,留三呼,進二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色欲恐懼,強力入水,皆能傷腎。
腎傷則作強伎巧,神失其職矣。)
刺其腎之源。
(太溪穴也。
用長針,於口中先溫,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一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決瀆者,水道流通之義。
如江河淮濟,不變其道,百川歸之,以入於海,故曰四瀆。
人之三焦,在上主納,在中主運。
在下主出。
若出納營運不得其正,則三焦失守,神氣不聚,邪乘虛而犯之矣。)
刺三焦之源。
(陽池穴也。
用長針,於口中溫之,先以左手按穴,刺三分,留三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
膀胱者,州都之官,精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膀胱為三焦之下澤,津液所聚,故曰州都。
然賴下焦之氣,施化而通,若其不約而遺,不利而癃,皆氣海之失職也。)
刺膀胱之源。
(京骨穴也。
用長針,先溫於口中,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留三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不相失者謂之相使,失則神氣散亂,有邪干犯,災害至矣,宜用刺法以全其真也。)
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養和神也。
(此言針法有如此之妙,其要在修養和神而已。)
道貴常存,補神固根,精氣不散,神守不分。
(道貴常存者,貴其不衰也。
不衰之道,在補神以固根。
欲全其神,在精氣不散,則神守不分矣。)
然即神守,而雖不去亦全真。
(言神守者,豈惟神不去,正所以全真也。)
人神不守,非達至真。
(至真之道,要在守神,不知守神,非達道也。)
至真之要,在乎天玄,(玄者,水之色。
天玄者,天一之義。
以至真之要,重在精也。)
神守天息,復入本元,命曰歸宗。
(天息者,鼻息通乎天也。
守息則氣存,氣存則神存,故曰神守天息。
以上三節,首言神,次言精,此言氣。
夫人始生,先成精,精其本也。
兒在母腹,先通胎息,氣其元也。
既寶其精,又養其氣,復其本,返其元矣。
精氣充而神自全,謂之內三寶。
三者合一,即全真之道也,故曰歸宗。
前有存三守一愚按,在四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