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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卷十二 論治類 治病必求於本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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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20:49:0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十二 論治類 治病必求於本129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凡天地萬物變化生殺神明之道,總不外乎陰陽之理,故陰陽為萬事之本。)

 

治病必求於本。

 

(萬事萬變既皆本於陰陽,而病機藥性脈息論治則最切於此,故凡治病者在必求於本,或本於陰,或本於陽,求得其本,然後可以施治。

 

此篇上下詳義已見陰陽類第一章,本類復列首篇者,蓋以治病之道,所重在本,故特表而冠之,觀者當彼此互閱。

 

愚按︰本者,原也,始也,萬事萬物之所以然也。

 

世未有無源之流,無根之木,澄其源而流自清,灌其根而枝乃茂,無非求本之道。

 

故黃帝曰︰治病必求於本。

 

孔 子曰︰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

 

此神聖心傳出乎一貫,可見隨幾應變,必不可忽於根本,而於疾病尤所當先,察得其本,無余義矣。

 

惟是本之一字,合之則惟一,分之則無窮。

 

所謂合之惟一者,即本篇所謂陰陽也,未有不明陰陽而能知事理 者,亦未有不明陰陽而能知疾病者,此天地萬物之大本,必不可不知也。

 

所謂分之無窮者,有變必有象,有象必有本,凡事有必不可罔顧者,即本之所在也。

 

姑舉其略曰,死以生為本,欲救其死,勿傷其生。

 

邪以正為本,欲攻其邪,必顧 其正。

 

陰以陽為本,陽存則生,陽盡則死。

 

靜以動為本,有動則活,無動則止。

 

血以氣為本,氣來則行,氣去則凝。

 

証 以脈為本,脈吉則吉,脈凶則凶。

 

先者後之本,從此來者,須從此去。

 

急者緩之本,孰急可憂,孰緩無慮。

 

內者外之本,外實者何傷,中敗者堪畏。

 

下者上之本,滋苗者先固其根,伐下者必枯其上。

 

虛者實之本,有餘者拔之無難,不足者攻 之何忍。

 

真者假之本,淺陋者只知見在,精妙者疑似獨明。

 

至若醫家之本在學力,學力不到,安能格物致知?而尤忌者,不畏難而自足。

 

病家之本在知醫,遇士無禮,不可以得賢,而尤忌者,好雜用而自專。

 

凡此者。

 

雖未足以盡求本之妙,而一隅三反,從可類推。

 

總之求本之道無他也,求勿傷其生而已。

 

列子曰︰聖人不察存亡,而察其所以然。

 

淮南子曰︰所以貴扁鵲者,知病之所從生也。

 

所以貴聖人者,知亂之所由起也。

 

王應震曰︰見痰休治痰,見血休治血,無汗不發汗,有熱莫攻熱,喘生休耗氣,精遺不澀泄,明得個中趣,方是醫中傑。

 

行醫不識氣,治法從何據,堪笑道中人,未到知音處。

 

此真知本之言也,學人當知省之。

 

標本類第五章義有所關,當與此篇互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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