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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卷十 標本類 標本逆從治有先後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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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20:47: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十 標本類 標本逆從治有先後125

 

 

(素問標本病傳論 靈樞病本篇與此篇同者不重載)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一者本也,百者標 也。)

 

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

 

(此標本逆從陰陽之道,似乎淺近,言之雖易,而實無能及者。)

 

治反為逆,治得為從。

 

(此釋逆從為治之義。

 

得,相得也,猶言順也。)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有因病而致血氣之逆者,有因逆而致變生之病者,有因寒熱而生為病者,有因病而生為寒熱者,但治其所因之本原,則後生之標病,可不治而自愈矣。)

 

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

 

(諸病皆先治本,而惟中滿者先治其標,蓋以中滿為病,其邪在胃,胃者臟腑之本也,胃滿則藥 食之氣不能行,而臟腑皆失其所稟,故先治此者,亦所以治本也。)

 

人有客氣,有同氣。

 

(客氣者,流行之運氣也,往來不常,故曰客氣。

 

同氣者,四時之主氣也,歲歲相同,故曰同氣。

 

氣有不和,則客氣同氣皆令人病矣。)

 

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無論客氣同氣之為病,即先有他病,而後為小大不利者,亦先治其標。

 

諸皆治本,此獨治標,蓋二便不通,乃危急之候,雖為標病,必先治之,此所謂急則治其標也。

 

凡諸病而小大利者,皆當治本無疑矣。

 

愚按︰此篇標本之義,凡治本者十之八九,治標者惟中滿及小大不利二者而已。

 

蓋此二者,亦不過因其急而不得不先之也。

 

又如陰陽應象大論曰︰治病必求於本。

 

觀此必字,即中滿及小大不利二証,亦有急與不急之分而先後乎其間者,此則聖人治本治標 大義,可洞悉矣。

 

奈何今之醫家,多不知求本求標、孰緩孰急之道,以故治標者常八九,治本者無二三,且動稱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尚不知孰為可緩,孰為最急,顛倒錯認,舉手誤人,是未明此篇標本之真義耳。)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

 

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此以病氣強弱而言標本也。

 

如病發之氣有余,則必侮及他臟他氣,而因本以傳標,故必先治其本。

 

病發之氣不足,則必受他臟他氣之侮,而因標以傳本,故必先治其標。

 

蓋亦治所從生也。)

 

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並行,甚者獨行。

 

(間者言病之淺,甚者言病之重也。

 

病淺者可以兼治,故曰並行。

 

病甚者難容雜亂,故曰獨行。

 

蓋治不精專,為法之大忌,故當加意以調之也。

 

一曰病輕者,邪氣與元氣互為出入,故曰並行。

 

病甚者,邪專王而肆虐,故曰獨行。

 

於義亦通。

 

間,去聲。)

 

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二便不利,皆為急証,故無論標本,即當先治。

 

此一句當在前小大不利之後,必古文脫簡誤入於此。

 

愚按︰二便之治,小便尤難,但知氣化則能出矣之意,則大腸之血燥者,不在硝黃,而膀胱之氣閉者,又豈在五苓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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