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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貫珠集 少陽篇 少陽權變法第二 大柴胡湯証一條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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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2 16:57: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傷寒貫珠集 少陽篇 少陽權變法第二 大柴胡湯証一條60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
 

反二三下之。
 

後四五日。
 

柴胡証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
 

嘔不止。
 

心下急。
 

鬱鬱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
 

下之則愈。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而有柴胡証,乃邪氣去太陽之陽明,而復之少陽也。
 

少陽不可下,而反二三下之。
 

於法為逆。
 

若後四五日。
 

柴胡証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
 

所謂柴胡湯病証而下之。
 

若柴胡証不罷者,復與柴胡是也。
 

若服湯已。
 

嘔不止。
 

心下急。
 

鬱鬱微煩者,邪氣鬱滯於裡。
 

欲出不出。
 

欲結不結。
 

為未解也,與大柴胡以下裡熱則愈,亦先表後裡之意也,此條自太陽篇移入。
 

大柴胡湯方 柴胡(八兩) 半夏(八兩) 黃芩(三兩) 生薑(五兩) 枳實(四枚) 芍藥(三兩)大棗(十二枚擘) 大黃(二兩酒浸) 上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
 

溫服一升,日三服。
 

按大柴胡有柴胡、生薑、半夏之辛而走表。
 

黃芩、芍藥、枳實、大黃之苦而入裡,乃表裡並治之劑,而此云大柴胡下之者,謂病兼表裡,故先與小柴胡解之,而後以大柴胡下之耳。
 

蓋分言之,則大小柴胡各有表裡。
 

合言之,則小柴胡主表,而大柴胡主裡。
 

古人之言,當以意。
 

逆往往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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