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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貫珠集 陽明篇 辨列陽明條例大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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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2 16:45:2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傷寒貫珠集 陽明篇 辨列陽明條例大意40

 

 

太陽病從外入,是以經病多於腑病。

 

若陽明則腑病多於經病,以經邪不能久留,而腑邪常聚而不行也,故仲師以胃家實為陽明正病。

 

本篇先列腑病於前。

 

次列經病於後,遵先聖之法也,而經病有傳經自受之不同。

 

腑病有宜下宜清宜溫之各異。

 

詳見各條。

 

要皆不出為正治之法也,此為上編。

 

凡四十九條,其次則為明辨法。

 

蓋陽明以胃實為病之正,以攻下為法之的,而其間有經腑相連。

 

虛實交錯,或可下,或不可下,或可下而尚未可下。

 

及不可大下之時,故有脈實。

 

潮熱。

 

轉失氣。

 

小便少等辨。

 

及外導潤下等法。

 

又其次為雜治法。

 

謂病變發黃。

 

蓄血諸候,非復陽明胃實。

 

及經邪留滯之時。

 

所可比例,或散或下。

 

所當各隨其証,而異其治者也,此為下編。

 

凡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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