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開業新制 需至通過評鑑醫院實習兩年】
更新日期:2010/08/26 09:47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國內中醫師培訓出現重大變革!
衛生署明年起辦理中醫醫院暨醫院附設中醫部門評鑑,未來中醫學系畢業生必須在通過評鑑的醫院接受兩年訓練,始能到外自行開業。
據統計,目前國內約有一萬多人領有中醫師執照,仍在執醫者約5000多人。
1200人同時領有中醫、西醫兩項開業執照,700多人走西醫體系,400多人則堅持在中醫領域。
至民國98年底,台灣已有19家中醫醫院,另有81家醫院附設中醫部門,越來越多民眾接受中醫醫療照護。
為了提高中醫服務品質,衛生署決定開辦中醫醫療院所評鑑,藉此提升中醫師的臨床經驗。
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指出,現行中醫系學生在畢業後,必須接受一年臨床實習。
隨後不管在任何一家中醫診所醫院或是醫院附設中醫部門工作,只要滿兩年,就能到外面自立門戶,開設診所。
為了讓民眾更放心,未來中醫系學生在實習之後,如果日後想至外面開業,就必須選擇通過中醫評鑑的醫療院所,並接受兩年的「開業中醫師訓練」。
為了執行該項評鑑作業,衛生署已經遴選45名學者專家,組成「中醫醫院評鑑作業規章研修小組」,制定出評鑑作業程序、評鑑基準及評分說明等規章,預計在今年11月底完成公告。
黃林煌指出,評鑑結果並未分等級,結果只有通過或是沒通過。
未來民眾至中醫就診時,就可以選擇通過評鑑的醫療院所,醫療照護品質就更有保障。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26/2/2btk8.html |